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一方承担出租土地使用权交税义务?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哪一方承担出租土地使用权交税义务?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土地长期不用,闲置的情况下,单位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出租,这样一来,还能得到一笔租金收入。出租土地使用权涉及到增值税、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等。双方往往会在合同中约定由哪方承担。那么哪一方承担出租土地使用权交税义务?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吧。
一、哪一方承担出租土地使用权交税义务?
出租土地是由出租方来缴纳,这个是《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具体来说,使用土地建房出租、出典的,房屋出租人、承典人为纳税人;出租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或房屋租典纠纷尚未解决的,由房屋代管人或都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但在实践中,很多出租方都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方来缴纳,这个是商业行为不是法律行为,对税务机关的执行没有约束力,如果合同中约定承租人缴纳,那由出租人先缴纳后再向承租人收取。
二、出租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增值税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的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三、土地使用权出租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 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并依合同规定的期限、条件进行一定的投资开发。4、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出租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应当承担出租土地使用权交税义务,按时缴纳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增值税等。可是在实际操作中,双方签署合同时,往往明确承租人缴纳税费。其实这是不合法的,这样会变相提高承租人的成本。承租人应该就此提出异议,而不是任由出租方决定。



·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有:
      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有:一、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二、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三、...


·转让二手车对方分期付款是否可行
      转让二手车对方分期付款是否可行 一、转让二手车对方分期付款是否可行 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对二手车付款的方式作出限定,因此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话,那么也是可以分期付款的。 二、购买二手车注意事项: 二手车身份要核实 在买车的时候,身份证、车辆原始发货票、车辆购置附加费(税)证明...


·离婚房子车子都没有怎么办理?
      当前我国离婚率不断飙升,离婚问题也不得不重视起来,在离婚问题上也是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的,离婚过程中难免牵扯一些财产等的纠纷,这些都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下面就带您来了解一下力离婚房子车子都没有怎么办还有与离婚问题息息相关的一些知识。 一、离婚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


·一、上海交通事故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吗?
      一、上海交通事故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吗?交通事故工伤是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


·交通事故中,八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1、伤残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然后在乘以伤残赔偿系数0.3。 2、医药费: 根据实际损失主张。 3、精神损害赔偿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


·酒驾发生车祸逃逸怎么判刑
      如果是饮酒驾驶后逃逸,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是醉酒驾驶后逃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则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常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交通肇事罪判多久
      发生交通肇事,多半都是因为驾驶者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的有关内容,由于机动车在高速运转的情况下发生意外,因此造成的后果往往是比较严重的,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您知道常州市关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交通肇事罪有前科怎么判,可以缓刑吗
      视情况而定。只有在满足《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时,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进而被刑事处罚。在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况下,只有法定刑期在3年以下且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判处缓刑;也就是说,是否可以判处缓刑与案发时涉案人员的行为以及之后造成的后果、被害人及其家属是否谅解等因素...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


·贵州交通事故贵州省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是什么?
      作为交通参与者,每个人都不希望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涉及交通事故的处理。但您知道贵州省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贵州省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以帮助您了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贵州交通...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不明时如何认定工伤?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不明时如何认定工伤?你可参考以下资料: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和申请人1、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人可以是职工本人,可以是直系亲属,也可以是工会组织、单位。当然,工伤认定申请,受伤员工也可以自己提出,具体应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