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土地使用权免契税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继承土地使用权免契税吗?

土地所有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同时继承土地使用权必然会涉及到很多问题,如继承土地使用权免契税吗,具体流程是什么样的,需要带带什么证件或者开具什么证明吗?下面我们为您整理出了关于继承土地使用权会涉及到的有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二)按照《民法典继承编(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一、定义:

契税,是指在房屋或者土地发生买卖、赠与等转移行为时,向承受人或者受赠人所课证的一种税捐。

我国《契税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二、纳税义务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1、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2、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3、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三、税收优惠:

继承土地、房屋权属:

1、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实质是公民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者依照死者生前的有效遗嘱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继承人不仅继承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同时其土地上所有的东西的所有权也随之得到继承。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继承土地使用权免契税吗相关问题的回答。同时我们也在这里提醒您在办理继承时候要带好相关证件,以及证明。会节约你不少时间,同时也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合同到期土地能否要回?
      土地合同最易产生各种纠纷,其中一个常见的问题就是,合同到期土地能否要回?根据土地合同的相关法律条例,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答案,我们将在此为您进行简单清晰的介绍,希望能帮助您对于土地合同有初步的了解,解答您的疑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


·湖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政府需要征收土地是需要向农民支付一定的征收土地的补偿金的,每一个省份的征地补偿标准一般都是不一样的,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关于湖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湖北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湖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20...


·农村土地承包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承包地可以继承吗?1、农村土地承包地不可以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 ?土地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的一个特点,但是土地究竟如何承包,承包的期限如何规定,承包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后是否可以流转,这些问题我们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法律来进行详细的阐述,今天我们要了解的就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的内容。 中华人...


·征地补偿标准及要求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标准及要求是怎样的 随着中国城市化的进程的逐步加快,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的需求越来大,如何满足这些用地需求?征地成了首选。那么被征地者能拿到多少?该如何安置被征地者?这时候就需要一套完整的征地补偿方案。如今,国家已经出台了征地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接下来律师我们,...


·关于房地产的抵押变更合同该怎么写
      关于房地产的抵押变更合同该怎么写 一、合同可以进行变更吗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换债务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包括有哪些?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包括有哪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具体都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我国深圳土地使用费怎么算
      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是包括依靠国有土地资源而获取的收益的,因为我国民众在使用国家土地资源的时候不是无偿的,提到土地使用费,其实就是国家所规定的土地申请者应该依法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深圳这个地方也是深受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重要影响的,现如今深圳土地的开发也是非常的频繁。那么,...


·2023土地使用证过户的规定是什么
       伴随着房产的实际转移或者土地使用权的合法继承等这些客观因素的变化,我们必须同时要对土地使用证办理过户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其实现代人应该对土地使用证过户的这件事情并不陌生的,因为我国对土地使用证的整套监管流程现在都是公开透明的,本站网站也是专门给您整理了一下有关土地使用证过户的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原因如下: 1、司法的尴尬。司法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屏障。在面对大量涌出的、直接关系到所涉当事人“命根子 ”的利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的这一类纠纷,尽管非常慎重,但仍然难以避免这样的尴尬,因为很多流转户之间根...


·国家征收土地没有用完该怎么办
      国家征收土地没有用完该怎么办 在全世界各国,城市化都是一个发展的潮流和趋势,我国也不例外。我国的城市化程度相对较低,但是近年来城市化的水平得到了提高。在城市化规划建设过程中,会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进行改造。那么,这个过程中中就可能会涉及到政府进行征地,如果国家征地土地没有用完该怎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