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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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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

  一、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4566元/亩;旱地/园地:17283元/亩;林地:8641.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4320.7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平川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71576元/亩;旱地/园地:35788元/亩;林地:17894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8947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县城规划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90666元/亩;旱地/园地:45333元/亩;林地:22666.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1333.25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52140元/亩;旱地/园地:26070元/亩;林地:1303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517.5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4006161660)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二、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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