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票中公司债券回售的程序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股票中公司债券回售的程序是怎样的在经济活动中,为了减少损失,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债券的合同中约定回售条款。在一定期限到来时,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并且法律也进行了详细规定。那么,股票中公司债券回售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回售条款
回售条款是指发行人股票价格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后达到一定的幅度时,转债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有的债券卖给发行人。投资者应特别关注这一条款,因为这是一种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条款,设置目的在于可以有效的控制投资者一旦转股不成带来的收益风险,同时也可以降低转债的票面利率。回售条款通常发行人承诺在正股股价持续若干天低于转股价格或非上市公司股票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发行上市,发行人以一定的溢价(高于面值)收回持有人持有的转债。这种溢价一般会参照同期企业债券的利率来设定的。如南化转债设定的回售条款为:本公司股票未能在距转债到期之日12个月以前上市,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回售价为可转债面值加上按年利率5.6%(单利)计算的四年期利息,扣除本公司已支付的利息。简单来说,就是首先你购买了某上市公司的可转债,并且该可转债附带了回售条款。当转换期限临近时,按照事先的约定,可转债按照一定比例转换为股票时,由于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已经事先约定,但这个时候,股票价格出现了大幅波动,且不利于可转债持有人,那么,按照回售条款,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将持有的可转债直接卖给可转债的发行人,以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二、股票中公司债券回售的程序是怎样的
1.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只能在每一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时行使回售权。2.当回售条件每年首次满足时,发行人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发行人公告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全部或部分回售未转换为股份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可以不行使回售权。3.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时,应当在公告后的十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通过托管券商正式通知发行人。券商审核确认后,冻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相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4.券商将回售数据以报盘的方式传送交易所,交易所于当日进行数据处理,并于回售申请终止日后第二个交易日将数据传给发行人,通知发行人按回售条件生效的价格将相应资金划入交易所指定的资金帐户,交易所收到资金后再划入券商清算头寸帐户,同时记减投资者相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5.当交易所在一天内同时收到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的交易、转托管、转股、回售报盘时,按以下顺序进行数据处理:交易、回售、转股、转托管。从上可知,股票中公司债券回售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则,首先必须满足行使回售权的条件,其次还必须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另外,还必须得到托管券方的审核。可见,股票中公司债券回售的程序是比较复杂的,建议您详情咨询相关律师。



·醉驾如果被当场逮到就是证据确凿的,通常情况下会被罚款和扣驾驶
      醉驾如果被当场逮到就是证据确凿的,通常情况下会被罚款和扣驾驶分,但如果是情节特别严重后果十分可怖的醉驾则会被判刑,定案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法庭开庭定罪后还有一个环节也就是让你自己陈述,所以醉驾开庭自己陈述不去会怎样?或者去的话该怎么陈述呢。 一、醉驾开庭自己陈述不去会怎样 最...


·如何诉讼解决欠款纠纷 要什么证据
      如何诉讼解决欠款纠纷 要什么证据债权人在向债务人索要欠款而债务人拒不偿还欠款时,则容易发生欠款纠纷。发生欠款纠纷后,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具体来说,如何诉讼解决欠款纠纷呢?不管因为什么原因的诉讼,其中最重要的都是对证据的提供,那么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应提供的证据有哪些?对于这...


·什么情况下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
      什么情况下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 一、什么情况下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 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 2、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 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


·怎么约定还款时间比较好
      怎么约定还款时间比较好 一、怎么约定还款时间比较好 在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争议的时间包括两点:还款时间和欠条书写时间。 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协议转移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协议转移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协议转移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协议转移?? 一、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


·借条上的利息该怎么约定
      借条上的利息该怎么约定 一、借条上的利息该怎么约定 1、要看清借款人的身份 如果借款人为公民个人,应要求借款人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下同)原件,看清后复印一份由出借人保留,并要求借款人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签时间。如果借款人是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则应由其监护人...


·欠款偿还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什么?
      欠款偿还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什么?欠款偿还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1、提起诉讼,指权利人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申请给予法律上的保护。2、当事...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很有可能夫妻一方因为家庭的生活而在外有所欠债,当然也有出现那种在外赌博、吸毒欠债的情况。针对不同情况下的债务,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具体的处理不一样。那么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由谁还,丈夫欠债老婆还吗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由谁还,丈夫欠债老婆还吗? 一、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由谁还 分居现象在我国的婚姻生活中是一个较常存在的问题,分居可因一方的单方意思所发生,也可因双方的合意而形成。分居是夫妻生活状态或生活方式的变化,而不是夫妻婚姻关系的性质发生变化。即使分居满两年,也只是作为认定夫...


·信用卡贷款什么意思?
      信用卡贷款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信用卡贷款? 信用卡贷款是指银行根据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状况给予一定的额度,持卡人可以利用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信用卡贷款偿还方式分为一次性还本和分期偿还两种方式。 银行根据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状况提升其信用卡的分期额度,以满足持卡人在指定经销商分期购...


·能否免除连带责任人债务?
      能否免除连带责任人债务?具有法律规定的法定情形可以免除连带责任人的担保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