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夫妻抚养费可否主张?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伴随着被害人的死亡,按照规定,交通事故责任方需要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死亡抚恤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对于夫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那么交通事故夫妻抚养费可否主张?下面我们给您具体介绍下相关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夫妻抚养费可否主张?
交通事故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范围应由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的范围加以确定,即:遵循补偿性赔付原则。如配偶在受害人生前主要依靠受害人给予经济上和生活上的支持,那么,受害人的死亡对该配偶而言就是一项损失,即:该配偶丧失了被提供经济支持的权利。如该种情形下,不赋予其向侵权人主张经济损失赔偿的权利,就会将其置于无经济支持的现实困境中,那么该种做法对该配偶是不公平的,也体现不出侵权责任的弥补损失的补偿原则。因此,为了体现补偿原则,实现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及修复功能,交通事故法律及司法实践应给予符合一定条件配偶作为被扶养人的机会,并为该种机会的实现提供协助和便利。
二、主张交通事故夫妻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由于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由专门的立法及司法意见予以规定,因此《婚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均不是配偶能否作为被扶养人的直接依据或合法依据。配偶能否作为被扶养人需根据现有的专门规范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予以确定。我们认为:专门规范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规定也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配偶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给予了明确肯定,具体理由如下:作为交通事故中的被扶养人,需满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即:1、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2、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三、交通事故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综上所述,尽管在相关法律条文中,对抚养费的规定是限于未成年人。但是在一定条件下,交通事故夫妻抚养费是可以主张的。比如交通事故死者的配偶没有生活能力和经济来源,在这种情况下,其就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标准参考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支出水平。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醉驾以及妨碍公务两罪并罚第133条【交通肇事罪】
      醉驾以及妨碍公务两罪并罚第133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


·开发商推迟交房的原因有哪些?
      开发商推迟交房的原因有哪些?1、房子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没有合格,大部分原因都是房子的质量出现严重的问题而未验收合格以及没有达到《消防法》要求,没通过验收;2、工程没有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又或是遇到困难和非常严重的技术性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3、市政方面的配套工程没有得到批准...


·车祸住院费用该谁垫付
      车祸出院住院费由肇事方出,如果纠纷尚未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入未...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原则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原则是什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则包括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坚持“以事实为论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这是我国司法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我们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基本原则...


·事故误工费交通费的相关规定
      事故误工费交通费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有固定收人...


·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是从事故
      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是从事故现场调查当日起十日内出具。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对于已经进行了现场勘察的交通事故,应当在从进行现场勘查之日起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所涉案件中,存在需要进一步鉴定的情况,可以适当予...


·交通事故伤者八级伤残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伤者八级伤残怎么赔偿?1、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付,计算依据是: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


·交通事故责任人连带赔偿有哪些情形
      在驾驶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需要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这些交通事故责任人连带赔偿有哪些情形呢?作为一个驾驶员或车主我们应该知道这其中的责任划分和赔偿方式,谨慎驾驶和使用车辆。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总结一下交通事故中责任人需要连带赔偿的若干情况。 60%以上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是由肇事...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


·如何少交社会抚养费,可行吗?
      社会抚养费,相信大部分人对这个词不陌生吧,就是不符合生育政策的就要征收社会抚养费。那么有人会想如何少交社会抚养费呢,以此来减轻经济负担,其实社会抚养费并不能少交,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为什么,以及法律上对它的相关规定。 一、社会抚养费少交可以吗 社会抚养费多少由计生局(委)作出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