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签订劳动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一些用人单位铤而走险,为了减少企业的人工成本,不顾法律的明文规定,不按规定与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往往难以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进而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合理地维护,这也对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今天就来了解一下不签订劳动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证明劳动关系的补充:1、单位开的证明。通常在牵涉到工伤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或者其他需要单位开具相应的证明时,劳动者应当多留个心眼,保留相应的证据,以备今后在劳动争议纠纷过程中确认劳动关系。2、针对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代表的录音录像。一般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产生矛盾时,劳动者会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如果在沟通的过程中能够将相关的谈话内容录音录像,也可以作为印证相关事实的一种依据。但特别注意,在录音录像时不能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3、白条。白条就是通常所说的工资欠条。雇主、用人单位虽然确认欠工资等情况,但是就是不还。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不妨让雇主、用人单位在工资欠条上面写明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资等关键内容,这样在以后的维权过程中也可以作为相应的依据。4、工作过的相关依据。在生产过程中,应当会产生工作凭证或依据,譬如送货单、报表、销售凭证等等。这些工作凭证或依据一般都是劳动者能够直接接触到的,并且能够间接反映劳动者工作情况。劳动合同是能够直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怎样确定劳动关系确实是个麻烦问题,但也不是不能解决。您如果在工作中遇到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一定要按照上述证明方法在平时的工作中多留个心眼,多保留能够证明自己在公司就职的证据,必要的时候可用于证明自己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确实存在。



·随着现在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为了生活工作的方
      随着现在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为了生活工作的方便选择购买私家车,也因此马路上车流量越来越大,相对的发生交通事故的频率就越来越多,那么交通事故哪里处理?应该如何报警?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哪里处理。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条 道路交通...


·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处罚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用人单位每个月应至少发放一次工资给劳动者,而实际支付工资的时间,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要是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的话,那么就要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那究竟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支付员工工资的时间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


·公司没有签合同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公司没有签合同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


·证明劳动关系需要几份证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纠纷在我们身边并不少见。在此类纠纷中,劳动关系的证明十分重要,是认定劳动纠纷中经济补偿、赔偿问题的基础。那么,在提起劳动诉讼或者劳动仲裁的时候,当事人必须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文件,那么证明劳动关系需要几份证据?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记载有劳动者名字的...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文书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文书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队要承包一个项目进行施工,就需要与业主签订一份承包合同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保证各种的合法权益,合同中就需要对工期,价格以及后期的质量保证进行规范。那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文书范本是怎样的?这里我们找到一份模板可供您参考。 建筑工程...


·一、劳动法规定17岁算不算童工?
      一、劳动法规定17岁算不算童工?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因此,满了十七岁不算童工。 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


·被辞退员工可以休年假吗?
      被辞退员工可以休年假吗?《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可见,员工离...


·工程质量保修金纠纷
      工程质量保修金纠纷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建筑行业发展越来越壮大,在工程施工期间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是需要一个工程质量保修金的,由于一些原因合同双方可能会出现工程质量保修金纠纷,那么因工程质量保修金纠纷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性质。 1、建设工程保修金...


·工伤八级怎样赔偿?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5.工伤赔偿: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级工伤为11个月本...


·劳动局规定多少岁才不算童工
      法律和劳动局规定多少岁才不算童工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说明,每个企业都应该严格遵守。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和成长,国家任何企业雇佣童工工作,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要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情况严重要进行罚款。这也是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需要,下面我们就具体的介绍下,和童工雇佣有关的内容。 ...


·工伤伤残鉴定规定有哪些
      工伤鉴定的结果关系到劳动者是否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为了减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矛盾,国家针对工伤鉴定的有关事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这样明确的规定可以避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摩擦,加强效率。那么劳动者需要了解的工伤伤残鉴定规定都有哪些呢。 一、工伤伤残鉴定规定 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