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残疾人离婚有法律援助申请的资格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残疾人离婚有法律援助申请的资格吗? 一、残疾人离婚有法律援助申请的资格吗?
因为法律援助是政府机构为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权益而设立的机构,因此,不论是不是残疾人,只要是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均可申请法律援助。具体的法律援助条件如下:
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
(一)刑事诉讼辩护、代理;
(二)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
(三)请求给付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抚恤金、救济金、劳动报酬;
(四)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村“五保户”、患有严重疾病的人请求侵权赔偿;
(五)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六)见义勇为者请求奖励与保护;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
(七)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的;
(八)请求国家赔偿;
(九)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务。
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必须是经济困难或者因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以及刑事诉讼中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被告人。
(二)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及有关的证据材料。
法律援助申请程序:
求助者可到信访、劳动保障部门和法院所设立的申请受理点进行申请,也可到乡镇、街道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残联、高校等组织所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或在村(居)委会设立的法律援助联络点进行求助。  先由单位或所在的街委、村委出具生活困难的证明,然后到所在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是否符合条件由法律援助中心审定。
申请法律援助的中国公民能否获得法律援助,须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查是否属于经济困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有关规定,经济困难的具体掌握标准是"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有的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公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作为经济困难的标准。如果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即使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为保障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一般也不能获得法律援助,而需要通过有偿的法律服务来获得法律帮助。
综上所述,法律援助是为特定人士设立的服务机构,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均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但是法律援助的资源有限,而且人们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也很大,因此我们提醒我们,应该多多把机会让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们,为困难人群贡献出自己的一点爱心。



·办理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办理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


·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是多久?
      夫妻通过协议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的,此时就必须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协议书上面签字后并不会满上生效。那么,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具体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是多久 要知道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时间,首先要知道离...


·报警有孩子算不算重婚?
      报警有孩子算不算重婚?单纯在在外出轨,即使第三者怀孕或生了孩子也不一定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


·离婚伤害着每一个家庭成员
      离婚伤害着每一个家庭成员,对每个人都带来不可估量的伤痛。孩子对于这类案件中比较弱势的群体,一致容易被忽视。一旦双方达成离婚,一方抚养,而另一方必须缴纳抚养孩子一方抚养费。拖欠抚养费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基本的生活和学习都有着严重的影响。那以孩子名义起诉抚养费需要准备什么呢。下面本站我...


·什么情况算是遗弃家庭成员,什么是遗弃罪?
      遗弃罪能够很好的保障人们在生活中遇到特殊困境时不会遭到人性遗弃的影响,能够很好的规范人们的道德底线,但对很多人来说对于遗弃行为和遗弃罪是有一定区别的,我们要学会如何去区分遗弃罪和遗弃行为。那生活中什么情况算是遗弃家庭成员?什么情况算是遗弃罪呢? 一、什么是遗弃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间...


·离婚了另一方给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三方面的内容作出处理,就包括共同财产、未成年子女抚养以及共同债务。其中对孩子的抚养问题的处理,往往是容易产生纠纷的。一方实际抚养了孩子之后,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那通常离婚了另一方给孩子抚养费多少钱呢?请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了另一方给孩子抚养费多...


·离婚证据都包括哪些
      离婚证据都包括哪些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


·男人出轨女人离婚财产怎么分?
      男人出轨女人离婚财产怎么分?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分割,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


·一、私生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私生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私生子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双方协商为好,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


·离婚财产保全保证金需要支付吗?
      离婚财产保全保证金需要支付吗? 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担保可采用现金、实物、信誉三种方式。 (一)...


·孩子三个月父母离婚孩子怎么判
      一般是判给女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