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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合同是什么,劳动合同有什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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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是两个不一样的概念,存在劳动关系的时候并不要求也一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合同两者寄存在一定得区别,也存在着一定得联系。两种不管是建立还是终止都是不一样的。因此,需要注意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解除的时候也需要注意是按照哪种规定进行的。

一、劳动关系合同
1、劳动关系,从劳动法意义上讲,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无有效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用工关系。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条和第 17条的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可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关系是指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过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用工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依法通过订立、履行、变更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2、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即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并签字或者盖章即行成立并生效。因此,简单从性质上讲,劳动合同是一种协议,而劳动关系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这也是两者最根本的区别之一。
二、劳动合同成立与劳动关系建立没有必然联系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资双方之间不一定存在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的,劳资双方也不一定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劳资双方之间不一定存在劳动关系。
书面劳动合同一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即行成立并生效,但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起至实际用工之日前,劳动关系并没有建立,若双方因劳动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只能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而不适用劳动法律的规定。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者按照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到本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用人单位的劳动法律责任。
2、建立劳动关系的,劳资双方不一定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通过对相关法律的了解,劳动关系合同两者的区别已经很明显了。建立劳动关系不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定了权利与义务关系,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就必然成立了劳动关系。兼职工小时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依然具有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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