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抚养权小孩的户口怎么办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诉讼离婚中,双方争论的焦点往往在财产分割和小孩抚养权归属上面,谁都希望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法院针对抚养权的归属做出裁决后,接下来双方就得处理孩子户口问题了,毕竟之前上户口的时候夫妻双方还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那么起诉抚养权小孩的户口怎么办理?下面我们结合相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起诉抚养权小孩的户口怎么办理?
离婚后小孩户口的问题,一般来说是随着离婚问题的解决一起解决的。对于离婚夫妻的户口办理,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以随父或随母,属于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那么,1、通常,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二、子女抚养权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综上所述,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做出判决后,小孩判给哪一方,户口就跟随哪一方。涉及到户口迁移的,如果孩子未满十八周岁,要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如子女已经成年,则其自己也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迁户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判决书等。现在。



·变更抚养权会影响孩子的名下财产吗
      不会,子女的扶养权与夫妻财产分割是两码事,变更抚养权不会变更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


·一、女方怀孕离婚彩礼用退吗?
      一、女方怀孕离婚彩礼用退吗? 1、怀孕离婚彩礼一般不退,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


·我国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什么样子的?
      当行政机关的不正确的行为,或者是司法机关的一些行为,让当事人的相应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的时候,相关的当事人是可以要求国家进行赔偿的,也就是说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当然国家赔偿也是有一定的方式的,那么我国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什么样子的?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


·结婚几年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顾名思义,就是在双方同意离婚时法院依法将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划分为各自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判定对半分割,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并且有证据,比如出轨、虐待等。那么,结婚几年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处理?下面,让我们为您进行讲解。 一、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


·一、协议离婚后同居还受法律保护吗?
      一、协议离婚后同居还受法律保护吗?同居产生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但同居身份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离婚后,继续在一起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不能享受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居关系法律也是有所保护的,只是保护的侧重点不同,通常情况下包括同居期间的财产,如果有子女的话,还包括非婚生子女。...


·一、有权申请婚姻无效的基层组织包括哪些?
      一、有权申请婚姻无效的基层组织包括哪些?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


·婚姻续存期间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 婚姻续存期间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可以公平平等的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财产归属问题上,我国实行的是法定共有原则,即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一般只有在离婚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财产分割。但为了防止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对另一方财产的侵犯,相关司法解...


·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要赔偿对方
      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要赔偿对方 一、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要赔偿对方? 提出离婚的一方一般不需要赔偿对方,离婚赔偿是有法定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结婚的基本条件包括了哪些
      由于我国法律中对男女结婚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双方必须要同时符合,否则的话是不可以申请领取到结婚证的,也就是说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公民都可以与他人领取结婚证,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结婚的基本条件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我国现行民法典对结婚条件的规定,包括了必备要件...


·家庭暴力该如何认定
      如果从一般的现在的国际社会学界来对家庭暴力进行定义的话,那么这个概念其实是比较的广泛的:第一个是指身体虐待,在这里所说的是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用自己的肢体对于另外一方的肢体造成伤害,甚至是使用了等等来对另外一方进行攻击。第二个是指言语虐待: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试图通过字眼和声调等...


·近亲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近亲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近亲离婚财产依然是按照平时的夫妻的财产来进行分割,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