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潍莱高铁潍坊征地补偿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潍莱高铁潍坊征地补偿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我国道路交通的建设,难免会造成当地居民拆迁的情况。尤其是在目前高铁、公路的建设过程中,拆迁越来越多。因此,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对于被拆迁者来说十分有必要,更有利于自身权益的保护。那么,潍莱高铁潍坊征地补偿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潍莱高铁潍坊征地补偿政策

潍莱高铁潍坊征地补偿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平政发〔2013〕2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平度市城中村庄改造安置补偿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16〕13号),结合拟搬迁村庄实际情况制定。搬迁范围指潍莱高铁项目红线范围内,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东阁街道办事处东窝洛子村、官家上观村、尚家上观村以及李园街道办事处水沟子村等村庄(涉及村庄以潍莱高铁项目最终确定线路为准,下同)的房屋。

二、平度市潍莱高铁村庄房屋搬迁补偿方案

(一)住宅房屋

1、住宅房屋符合“一户一宅”法律规定,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1)按照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货币补偿。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低于35平方米的,按照35平方米计算。

根据以上房屋建筑面积,结合被搬迁房屋的楼层、朝向等因素,按照周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核算补偿款。其中土地权属面积大于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可选择对多出的土地面积,按照所在类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50%给予补助,给予多出占地面积补助后,对其房屋建筑面积不再给予楼层调整系数补偿。

(2)给予10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补偿,按照周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核算补偿款。

2、拥有多处宅基地的被搬迁户,其中一套享受上述“一户一宅”货币补偿政策;其余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按照周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核算补偿款。

3、“一户一宅”、“一户多宅”房屋,如不选择上述1、2项规定的补偿办法,也可根据被搬迁房屋确认的宅基地面积,按照2350元/平方米的价格计算货币补偿款。

上述1-3项补偿款,扣除所搬迁房屋宅基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

4、对搬迁房屋装修及附属物根据现状进行评估补偿。

5、对搬迁房屋给予相关安置补助费用:

(1)临时过渡补助费:住宅房屋根据确认的房屋建筑面积,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0元标准,一次性计发10个月。

(2)搬迁补助费:住宅房屋按每户2000元标准计发。正在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根据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按照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计发。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正在用于生产经营并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载明地点相一致且近三年内有纳税记录(或免税证明)的合法房屋,根据确认的合法建筑经营面积,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标准,一次性计发10个月。

6、对搬迁房屋给予签约及搬迁奖励

(1)单户速签及腾房奖: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房屋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每户最高奖励10000元;在规定期限内搬迁腾房并取得《搬迁腾房验收合格单》的,每户奖励10000元。

(2)村庄速签及腾房奖:搬迁区域内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签订补偿协议且搬迁腾房率达到100%,每户再奖励50000元。

(二)非住宅房屋的补偿

1、合法的非住宅房屋,根据确认的建筑面积,按照周围新建同类非住宅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核算补偿款。其中属村集体的非住宅房屋,扣除搬迁房屋所使用土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

2、对房屋装修及附属物根据现状进行评估补偿。

3、相关安置补助费用和签约及搬迁奖励执行上述住宅房屋补偿办法的第5、6项规定。

(三)建设集中居住区

搬迁范围内的村民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拆除房屋后, 80%以上村民申请集中建房,经批准可采取集资方式,统一规划,建设集中居住区。

1、集中居住区按照被搬迁人口人均50平方米确定居住房屋用地面积、人均10平方米确定公益事业和经济发展设施用地面积。

2、集中居住区由村庄在街道及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指导下,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选址和组织建设。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划拨费用由村庄承担。居住房屋建设费用由村民自行承担,公益事业、经济发展设施建设费用由村庄承担。

3、给予建设集中居住区相应政策支持

村庄建设集中居住区,先由村庄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待集中居住区竣工通过验收后,市政府对5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道路、雨水、污水、中小学、环卫)、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档案保护费、建筑垃圾处理费、树木花草赔偿费、绿地占用费、土地登记收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给予等额补助。

综上所述,潍莱高铁潍坊征地补偿政策主要是参照平度市潍莱高铁村庄房屋搬迁补偿方案中的具体规定。该方案确定了具体的拆迁范围,并指出此次安置补偿方式是采取货币补偿方式。此外,如果被拆迁者需要新购住宅的,也会给予相应的公摊面积货币补贴。如果您还有困惑,建议咨询网站律师。


·换土地使用证费用标准是多少?
      换土地使用证费用标准是多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的费用:房屋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要看这土地使用性质,如果是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自办理完毕房产证书过户后,买卖双方一起拿着新房产证和老土地证去土地局办理注销老土地证,更换新土地证,印花税五元工本费几十元一般不超过一百元。如果是划拨或是...


·深圳公共基础征地拆迁的赔偿标准
      深圳公共基础征地拆迁的赔偿标准 深圳公共基础征地拆迁 一、临时安置补助费 1、实行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临时过渡的,拆迁人应当参照同类房屋市场租金按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期限为,自搬迁之日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使用之日,另外再加3个月装...


·2023郑州商品房有土地使用证吗
       2018郑州商品房有土地使用证吗 有的,商品房买卖中最重要的是两张证,土地证和房产证。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


·最新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老边区路南镇欢心甸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63000元/亩;建设用地:63000元/亩;未利用地:504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老边区路南镇(除欢心甸村之外的其他村)。...


·2023年临漳征收土地每亩有啥标准?
      临漳征收土地每亩有啥标准?征收土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


·2023郑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郑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私人有效吗?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私人有效吗?我国的土地是一直以来是所有制,新中国成立以来家家户户都拥有了自己的土地,进而让生产效率大大提升,如今在使用的时候就要进行办理手续才能使用,特别是对于商品房,我国有着很严格的规定,那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私人有效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土地使用权人同意抵押有...


·离婚时结婚彩礼钱归谁所有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
      离婚时结婚彩礼钱归谁所有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土地招标的流程是什么?
      土地招标的流程是什么? 有很多人想知道国有的土地由于一些原因不想用了,可不可以把土地的使用权让给别人。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让出的,那么让出的形式又包括招标、拍卖、协议和挂牌。那么,一定人对土地招标的流程很陌生吧,下面为您整理了土地招标的相关资料。 土地招标 流程: 1.土...


·土地置换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置换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的置换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之上的,由于土地使用权发生了置换关系,所以日后在对土地使用权使用的时候,土地的增值和分配、使用方式等,这些都已经发生了实质关系上的转变,必须要通过具体的合同进行约束。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土地置换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继承吗?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继承吗?所谓农村建房所占用的集体土地实质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