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范围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范围是什么?
我国土地幅员辽阔,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都是国家的。普通群众通过招标,购买等方式从国家手里取得一定年限的使用权。而且,人们如果要对土地进行买卖,出让或者转让时,这时候也只能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上述行为。那么今天,我们腰围您讲解的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范围是什么?

一、定义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二、转让条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转让方式

1、公开方式:即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上网竞价方式寻找受让人的行为。

2、协议方式: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人通过协商自行寻找受让人的行为。

四、二种转让方式分别适用的范围

1、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在土地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①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的公司、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以土地使用权为条件进行的合营合作建房);

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③为实现抵押权而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④判决、裁定需要拍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2、不属于上述须以公开方式转让范围的,可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

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的公司、企业需提供《股东登记手册》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股东组成成份,若无法证明该公司是非国有经济成份占主导地位的,则按公开方式进行交易。
土地使用权转让也并不是说任何条件任何时间地点都可以转让的,要了解相关的转让手续,签订转让协议才行。




·在日常生活当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交通事故
      在日常生活当中发生交通事故是您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需要搞清楚双方的责任和具体赔偿的事宜。这当中可能会对交通事故伤残程度进行鉴定,但是申请司法机构进行鉴定是需要进行交费的。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能报销吗?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能报销吗? ...


·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
      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 (一)什么是租房押金 为了避免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纠纷,双方一般都会在租房合同中加入租房押金这一项,以下是详针对于租房押金的详细说明: 1、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 2、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及水电...


·开车玩手机车祸赔偿可以申请吗?
      开车玩手机车祸赔偿可以申请吗?是可以申请的;开车打手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也是要进行赔偿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


·发生车祸赔偿误工费吗?
      发生车祸赔偿误工费吗?需要赔偿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


·小车超载该如何处罚
      1、私家车超员不足20%的将扣罚3分、罚款100元;超过20%的则扣罚6分,罚款200元。2、依据交通法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二条...


·电动车撞到小车最多赔多少钱?
      需要按照小车维修和其他的具体损失来进行赔偿,既然是全责就是说这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都由电瓶车方负责赔付,拒绝处理可能会被列入诚信黑名单,如果对方起诉,可以对你强制执行赔偿。可主动跟对方协商赔偿事宜,或者在交警的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一)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


·交通罚款滞纳金如何收取?
      交通罚款滞纳金如何收取? 一、交通罚款滞纳金如何收取?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简称105号令)将从2009-4-1开始正式实施。备受关注的天价滞纳金问题也有了最新进展。昨日,深圳市交警局对公安部的新规定进行了解读,其中4月1日前产生的滞纳金也将不能超过罚款数额。...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准备私了的应当如何赔偿?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准备私了的应当如何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准备私聊的应当按照实际的损失找保险公司赔偿即可。 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


·一、交通事故颅脑损伤后住院又跌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颅脑损伤后住院又跌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处理汽车违章?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处理汽车违章?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许多违章的行为,这些违章行为很有可能就会导致社会上一些严重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应该进行严厉的管制,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处理汽车违章?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驾驶人在场处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