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起诉女方遗弃子女罪?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如今虽然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但是还有很多的人走向犯罪。现在是法制社会,无论犯什么罪都需要受到严格的管制。而如今最常见的就是遗弃罪,有的遗弃老人,有的遗弃子女,这些都属于犯罪,而且遗弃罪也是可以起诉的,那么如何起诉女方遗弃子女罪?相信有很多人都比较关注!

一、什么是遗弃罪

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助于形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二、如何起诉遗弃罪

(一)直接向法院起诉就可以了。 可以代笔,但必须以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名义起诉。

(二)起诉前,请稍微冷静一下: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三)运用《刑法》第261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构成遗弃罪需要满足客体、客观两个要件。一般来说,遗弃者与被遗弃者是直系亲属关系,所以,在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例还是比较少的,若确实像起诉遗弃罪,则可以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信通过以上的了解,每个的人对遗弃罪和如何起诉女方遗弃子女罪都有所了解,起诉遗弃子女罪,还需要根据遗弃的自身情况,而且只有年幼、患病和没有生活能力的人才能起诉,因此向有关部门起诉的时候,务必要注意。遗弃罪虽然是现在比较常见的,但是如果每个人都可以保证自身,就可以避免了!




·老婆要离婚我不想离怎么办?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结束婚姻关系,可以协议离婚,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但是由于很多情况下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想挽救婚姻。很多人不知道老婆要离婚我不想离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女方离婚男方不想离怎么办? 女方第一次起诉离...


·婚后得精神病能提出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


·离婚财产是给女方的个人财产吗?
      离婚财产是给女方的个人财产吗不是的。(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原则有几种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原则有几种 1、协商处理原则。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原则。 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


·重婚的起诉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可以吗?
      重婚的起诉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可以吗?1、民政局婚姻登记错误,造成重婚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登记行为。2、婚姻登记行为撤销后,婚姻关系自行解除,不需要再提起民事诉讼。3、当然,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仍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来处理。4、对于一方涉嫌重婚的,可报警...


·面对家暴,你还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术语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2、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离婚协议欺诈怎么举证
      提供被欺诈的事实证明材料,提供交易时的凭证,或者提供其他证据。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明材料。拿出证据证明当时自己意思表示不真实或受到欺骗,证人证言或其他事实均可。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


·一、起诉离婚财产先不分割可以吗?
      一、起诉离婚财产先不分割可以吗? 可以的,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


·在什么情况下才算重婚罪?
      一、在什么情况下才算重婚罪?在明明有配偶,但和他是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或者是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才算重婚罪,我国重婚罪的前提就是属于前一段婚姻,是合法有效的婚姻,与婚外第三者如果没有登记结婚或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不能认定为重婚罪。男方有过错,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少分...


·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离婚后,会对孩子的抚养权做出约定,通常是归女方所有。但是抚养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当女方患上严重疾病,无法照顾孩子的时候,男方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由其亲自抚养。那么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 1、...


·如果起诉离婚能撤诉吗?
      离婚对于双方家庭都有着很大的打击,而我国近几年的离婚率只增不减,就会有很多人在离婚时发生很多的纠纷难以解决,因此婚姻法对于离婚是主要的矛盾也就是财产分割等上给出详细的规定,保证双方的权益不受侵犯,那如果起诉离婚能撤诉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起诉离婚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