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离婚应该谁先提出?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这世界上最琢磨不透的就是感情,感情来的也快去的也快,在当今快节奏的生活中,离婚已经不是一件新鲜事,不合则离是很多人秉持的信念,因此我国的离婚率与日俱增,双方一旦离婚就有很多问题需要计较和计算,很多人都希望把自己的利益争取到最大化,所以一般对于诉讼离婚应该谁先提出就是很多人纠结的问题。
一、
诉讼离婚应该谁先提出
1、离婚诉讼中,男方和女方谁先提出并没有什么不同,法律上会同样处理。2、 可以协议离婚的,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只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3、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4、如果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一般而言第一次起诉,法院都会做调解和好工作,如调解不成,法院一般也不会判决离婚。但如果要求离婚的一方在6个月后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会依法判决离婚,因此,如果一方态度坚决,即便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也可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二、
离婚的时间
1、一部分当事人混淆了“提起离婚” 和 “判决离婚”,不清楚自己在提起离婚上享有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就表明中国的婚姻法保障公民的离婚自由,夫妻双方只要认为彼此感情破裂,就都有提出离婚的自由。2、但离婚自由也不是绝对的,《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婚姻问题上面男女平等,所以诉讼离婚应该谁先提出没有什么强行规定,法律都会根据事实进行判决,所以在诉讼离婚应该谁先提出这个问题不必纠结,不过想要诉讼离婚的,一定要掌握好离婚的时间问题,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婚姻自由,但是在女方的怀孕、分娩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是对特殊时期女性的一种保护作用。



·离婚孩子抚养费以外的费用有哪些?
      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要通过协商或起诉判决。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具体金额要根据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来决定,若给付义务的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可减少或免除抚养费,那离婚孩子抚养费以外的费用有哪些?看看我们怎样说: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以外的费用有哪些?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父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
      父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怎就按照法条执行分割。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妻的,那么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加有说明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而实际上,赠与是跟...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决定由谁抚养吗?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决定由谁抚养吗?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的决定权: 由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吗?
      在我国,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冤假错案也会在所难免的发生,国家赔偿正是国家赔偿冤假错案中的受害人所作的补偿。国家补偿是国家机关的人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冤枉了受害人,致使受害人的权利收到了侵害,此时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去法院起诉离婚律师需要多少钱?
      双方准备离婚的时候,如果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不成一致意见,则可能要走法律渠道,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会聘请一个律师代理案件,这样对于维护自身权益比较有好处。律师在预先收取一笔费用,那么,去法院起诉离婚律师需要多少钱?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去法院起诉...


·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的?
      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的? 概念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


·夫妻一方给别人财产是否合法?
      夫妻一方给别人财产是否合法? 一、夫妻一方给别人财产是否合法? 夫妻一方给别人财产是不合法的,把共有财产给别人的这种行为是无效的,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如果要追究的话,可以依法起诉。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男女要怎样才算符合结婚条件?
      男女建立婚姻关系的,不是光靠举行结婚仪式就行了,此时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申请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到结婚证之后,才能成为合法夫妻。这个时候就会对男女申请结婚的条件进行了要求,那实践中,男女要怎样才算符合结婚条件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男女要怎样才算符合结婚条件 1、...


·一、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具体?
      一、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 司法实践中,抚养权一旦确实...


·离婚有哪些是共同财产?
      离婚有哪些是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非指定个人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偿还债务时,若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以个人财产清偿;若债务人不知有此约定的,仍需共同偿还。...


·一、女方离婚了户口可以独立吗?
      一、女方离婚了户口可以独立吗?离婚后可以把自己的户口提到一个单独的户口本上。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关于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