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浙江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完善了什么内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浙江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完善了什么内容 2017浙江省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完善了什么?
保费直接与出险率挂钩
很多车主都关心,今后的保险费到底是涨还是降?这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车主平时的驾驶习惯了。此次商业车险改革的最大亮点在于,将定价权交给市场,强调保费与车主驾车风险、车型挂钩,促进费率公平。
据了解,以前的车险价格=(车价×费率 基础保费)×调整系数,而新的保费价格=【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
简单点来说:一年出险2次保费上浮25%,一年出险3次保费上浮50%,一年出险4次保费上浮75%,一年出险5次以上保费翻一倍;新车在上一年没出险保费享8.5折优惠,连续2年没出过险保费享7折优惠,连续3年没出过险保费享6折优惠。
这意味着,不出险的车主保费会更便宜,而出险多的车主保费会更贵,所以说,今后一些安全意识强、出险少的“好司机”将获得更多实惠。业内人士指出,车辆出险频次直接决定车险费率,有利于帮助车主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减少行车事故的发生。
从先期试点新政策的18个城市来看,保费普遍下降,车险保费同比下降约9%,近77%车主的保费下降。值得一提的是,费率与风险挂钩后,小额案件的报案数也在下降——发生价值几百元的小剐蹭后,车主们自己也在算账,修车费用与第二年增加的保费相比哪个更便宜。
保险责任范围有所扩大
除了保费折扣和价格上的变化,出了事故后的理赔情况也是车主们所关心的问题。记者了解到,这一次商业车险改革扩大了车险的保障范围,删除了多达15条责任免除,最值得关注的几个变化,就是车子上了保险没上牌时,即便出了事故也可获得理赔,车上货物或者人员意外撞击导致车损时,同样能获赔。
同时,此次改革还明确了“第三者”等概念,即司机的家人(直系亲属)也列入了“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假如司机撞了自己家人,原本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但今后出现这样比较特殊的情况,车主也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
另外,车主投保了专项附加险后,将不再扣减找不到第三方的30%的绝对免赔。改革前,车主的车如果被撞了,在不知道是谁撞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往往只赔付车损的70%,其余的30%要车主自己承担;而改革后,只要车主投保了专项附加险,这个30%的部分也将由保险公司一并承担。
可以说,改革之后的索赔方式将变得更加明确,具体为:直接向责任方索赔,向责任方保险公司索赔,还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先行赔付并授权公司向责任方追偿。在极端情况下,投保车主遇到交通事故,如果对方是全责,但对方车主投保额不足或是拒不赔偿,车主就可以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授权保险公司向对方追偿,从而更好地保障自己权益。
车辆投保时实际价值决定保费
在商业车险没有改革之前,车辆保费由车辆价格决定,而今后保费的确定方式,会由原来的新车购置价改为投保时的实际价值,当投保车辆发生全损时,按照投保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付。
打个比方,以前一辆新买时价钱为25万元的轿车,一年后市场估价20万元,投保时仍旧按照25万元的新车购置价支付保险费用,理赔时却只按20万元进行赔付;改革之后,车主只需按照实际估价20万元来支付相应保费,对应的赔付也在20万元左右。这样一来,车主就减少了保费的支出,避免了长期存在的“高保低赔”问题。
购买车辆后车辆保险是不可缺少的部分,拥有保险后续的行车生活遇到什么情况的话,保险公司给予赔付的同时还会帮助进行处理,不过在购买商业车险时,我们一定要确定购买人的资质,关于商业车险的管理我们可以参照浙江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但是各地的条款可能会有所不同,这是我们需要去注意的地方。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


·在酒后驾车里面具体就包括了两种情况,就饮酒后驾车与醉酒后驾车
      在酒后驾车里面具体就包括了两种情况,就饮酒后驾车与醉酒后驾车,其中针对不同的情况,法律中给予的处罚也是不同的,醉驾下会认定构成刑事犯罪,此时的责任就会更重一些。而对于酒驾和醉驾也是有一定区分标准的。那究竟2018年酒驾和醉驾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酒驾和醉...


·车祸致人重伤拘留多久?
       一、车祸致人重伤拘留多久?  1、发生交通事故,置一人重伤,如果是刑事拘留,最长不能超过三十天,就要提请检察院批捕; 2、《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


·一、交通事故鼻子骨折够评残吗?
      一、交通事故鼻子骨折够评残吗? 交通事故鼻子骨折可以评残,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的当事人,在医院治疗终结出院后,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了,如果有内固定物的,就必须要等到内固定物取出来,恢复后再进行伤残鉴定。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


·酒后连踹11辆车如何处罚
      最近一条新闻比较受人们关注,说的是某市有人喝多了在回家的路上想起烦心事心情不好就趁着酒劲儿接连踹了小区里停着的11辆车,车主们发现后报警纷纷要求对醉酒男子进行严厉惩处并赔偿经济损失等等。那么像这种酒后连踹11辆车如何处罚呢?为您分析一下。 一、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


·在我国交通法中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分了以下五种
      在我国交通法中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分了以下五种,分为全责、无责、主责、次责等等,每一种责任相对应的处罚也不相同,以下这几种情形是在交通事故中需要我们负全责的:1、在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遇到了红灯,司机还继续通行的;2、司机开车越过了标有禁止穿越的标志或者有设置隔离设施的地方,和其...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当中,需要对受伤的人做出相应的伤残鉴定,根据鉴定出来的伤残等级,结合需要承担的责任进行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


·一、电动车醉驾拘留多少天?
      一、电动车醉驾拘留多少天?电动车醉驾拘留十天至十五天,涉及到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处六个月以下拘役。醉驾是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


·交通事故如何打官司
      要是因为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纠纷的话,当事人在无法协商、调解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打交通事故官司,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如何打官司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如何打官司 第一步:明确要“告谁” 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


·强迫交易罪必要条件有哪些
      强迫交易罪必要条件有哪些 一、强迫交易罪必要条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与公平原则。但在现时生活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在工伤认定方面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在工伤认定方面,《工伤保险条例》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归入工伤范围。《意见》中指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致其伤害的“机动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范围的,应依据《条例》有关规定认定为工伤。但不包括职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