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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提起在行使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知情权诉讼之前,需要先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在股东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遭到公司拒绝提供查阅后,股东才可以寻求司法救济,即股东向法院主张股东知情权需履行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查阅目的等前置程序。未履行该前置程序即提起诉讼的,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职工持股会的特点和法律地位
职工持股会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内部职工股的管理,代表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职工行使股东权利并以公司工会社团法人名义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职工持股会的规范不尽相同,但都有一些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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