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失踪怎么要抚养费,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般都会面临离婚财产的分配,孩子的抚养权以及相应的抚养费等问题。对于孩子的抚养费,除了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外,另一方也应当承担必要的费用。但是,有时另一方为了拒绝给抚养费,常常会发生失踪的情况。那么,失踪怎么要抚养费?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一、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二、失踪怎么要抚养费?
如果抚养人失踪,是无法索要抚养费的;当事人只能是找到抚养人之后,再追讨以前欠下的抚养费。在找到抚养人之后,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否则,找不到抚养人,难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抚养费的承担方式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具体的承担方式如下: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生一方失踪怎么要抚养费的问题,一般的解决方式是找到对方之后,向其追讨相应的抚养费;如果对方失踪,找不到对方,是无法索要抚养费的。另外,在找到抚养人之后,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解决,要求对方给予抚养费。



·夫妻财产代理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代理权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财产代理权的规定是家事代理权的行使主体便是夫妻双方,不论夫妻双方采用何种财产所有制,夫妻双方都享有这种法定的家事代理权。 在我国婚姻法修订之后,事实婚姻已经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它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事实婚姻的双方不享有夫妻之间确切的...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夫妻关系。不具备合法夫妻身份关系的当事人解除...


·离婚时配偶能不能分割股权
      近年来,夫妻离婚涉及到公司、企业股份分割的越来越多,而对于股份的分割就不像对现金或存款的分割那么简单,此时适用的不仅是《婚姻法》,还有《公司法》等法律。那么夫妻在离婚时配偶能不能分割股权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一、离婚时配偶能不能分割股权 夫妻离婚,公司股...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是怎么收费的
      现在有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财产问题而产生纠纷,当然也有在孩子抚养问题和债务承担问题上出现矛盾的。而这些在无法协商处理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官作出判决。那一般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是怎么收费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是怎么收费 原告向人...


·自己一个人抚养孩子可以送人吗
      自己一个人抚养孩子可以送人吗夫妻双方离婚后不仅涉及到财产的分配还有涉及到抚养权的分配,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那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抚养费停止支付,而抚养人没有能力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可以选择变更抚养权。下面我们看看,自己一个人抚养孩子可以送人吗? 送人是不可以的,只...


·一、离婚后的财产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后的财产处理的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


·婚内离婚协议的特征有哪些?
      现在很多习惯婚内签订离婚协,觉得这样有保障,那么从法律角度而言,议签订离婚协议到底好不好,对夫妻关系有没有影响?婚内离婚协议的特征有哪些?婚内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生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一一解答这些问题。婚内离婚协议的特征:协议内容的复合性、生效条件的特别性、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一...


·要怎样认定夫妻一方的过错
      夫妻在相处的过程中存在一点过错、矛盾,其实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因为一方有过错,就坚决的要离婚,这显然是很不理智的做法。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对方的过错行为已经比较严重,到了不得不离婚的地步,那此时要怎样认定夫妻一方的过错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要怎样认定夫妻一方的过错 ...


·其中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一、其中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其中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没有能力请律师或者应诉的时候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填写的资料需要当事人到当地的司法局或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填写资料单,提交上去经过审核合格后可以依法享有法律援助。需要准备的材料办事处会进行...


·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怎么办
      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怎么办离婚时如何双方都不要孩子,那么就只能交给法院判决了,或者协议由抚养权归一方所以,然后由一方的父母抚养,但是夫妻双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这样做对孩子的成长很不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交由法院判决,双方可以提交一些孩子交由对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


·根据刑法规定男方出轨是重婚吗?
      根据刑法规定男方出轨是重婚吗?根据刑法规定男方出轨是重婚,但实际上具体认定重婚的行为,还是需要看一些基本的生活的状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