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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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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除了遭受人身伤害外,还会导致财产损失。针对民事赔偿部分,受害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同刑事审判一并处理。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在一定期限内,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二、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是什么?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然后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准确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都应当说明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住址、控告的罪行以及因犯罪行为遭受的损失的程度和具体的诉讼请求等内容。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必须在起诉书上写明,不能用口头的方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2、有明确的被告人;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讲到这里,想必您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有了一定了解。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在法院立案后,做出一审判决前提出。否则过期的话,就只能另行提请民事诉讼了。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应该是书面的,只有提交书面诉讼书有困难的情况下,才能以口头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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