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今年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今年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某些原因需要征收一定的土地。土地征收,必然会触及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那么,相应的征地补偿肯定是不会少了的。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以今年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为例,为您进行介绍。请往下阅读了解。今年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藁城市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对于征地补偿,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原因的不同,那么,相应的补偿标准也会有差别。另外,加上市场价格等因素变化,每一年的征地补偿标准也会随着变化。因此,我们应当了解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对于藁城市地区的人们而言,可以参考文中的今年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解。希望对您有用。



·一、异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
      一、异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有哪些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


·夫妻异地在哪里起诉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而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产生分歧或者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对簿公堂的不在少数,但是两方不再同一个地方发生财产纠纷需要诉讼解决,那么夫妻异地在哪里起诉离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夫妻异地离婚在哪起诉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房地产企业拆迁补偿金有哪些?
      房地产企业拆迁补偿金有哪些? 现如今很多政府都在进行旧城改造,不但会对一些老房子进行拆迁,而且还会涉及到个人,甚至还会涉及到房地产企业。因为对房地产企业进行拆迁的补偿金计算起来比较麻烦,非常容易引起纠纷,那么房地产企业拆迁补偿金有哪些?下面的我们的为您概括整理了相关内容,供您参...


·租赁土地使用税辩护词写了对自己有用吗?
      租赁土地使用税辩护词写了对自己有用吗?就有用的;当事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接受辩护任务后,应认真查阅案卷,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向有关人员调查情况,了解和熟悉全部案情分析,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


·农村承包地继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农村承包地继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是否合法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是否合法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是否合法 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是谁?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是谁?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是原土地所有者,一般代表着国家。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必须服从国家主权。国家保留对出让土地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


·德阳市门面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德阳市门面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最近几年,四川省德阳市加大了旧城改造力度,很多老街道被重新规划,于是不少门面都要搬迁。对于涉及到的门面,政府拆迁部门会支付一笔补偿款,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安置。为了减少纠纷,这方面也有具体管理办法。那么德阳市门面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办法具...


·2023土地转让缴纳税费有哪些
      2023土地转让缴纳税费有哪些 一、土地转让缴纳税费有哪些 (一)增值税(出让方): 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增值税。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


·长春市朝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长春市朝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目前我国的城镇化建设步伐正在不断加快着,因此很多地方也在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当然,被征收的土地也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不同地方的补偿标准也大有不同,下面我们以长春市为例,一起来了解一下长春市朝阳区征地补偿标准,以便您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一、长春市...


·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征地是国家进行现代化、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过程,但是这个征地的过程却让不少老百姓感觉到比较的无奈。因为不少人对现有的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并不是很清楚,而且还存在有各地不一样的标准,那么2017年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当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