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当今这个社会,人们出行使用的交通工具指越来越方便,而且各种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当今这个社会,人们出行使用的交通工具指越来越方便,而且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相继出现,也正是因为这样,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地方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抚养金的计算是怎样进行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交通事故抚养金的计算是怎样进行的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交通事故抚养金的计算是怎样进行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公安部交通部关于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被抚养人有数人的,赔偿费如何计算的复函》解答说:不论有几个被抚养人,最多只赔偿一人份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

1、在有数个抚养人的情况下,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自己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如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扶养子女的义务,在一方受到损害时,赔偿义务人只需承担该未成年子女扶养费的二分之一。如本案中,赔偿义务人对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只承担受害人应当承担的部分,即二分之一。

2、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一般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如本案中,65岁老母亲的生活费,仅计算15年。

3、腹中胎儿的抚养费:虽然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胎儿还未出生,但是胎儿的出生具有必然性,即孩子出生并存活下来后,必然获得接受抚养的权利,抚养费问题应当得到妥善解决。即使在诉讼过程中,孩子还没有出生,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讼累,这份赔偿也应预留,由赔偿义务人先将这笔抚养费交至法院提存,待胎儿出生并存活时由法院交给监护人;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孩子已经出生并成活,则被告应当对孩子的抚养费进行赔偿。
是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以及受害人所在地的城镇上年度人均消费性的支出计算的,如果是未成年人的话,抚养费用计算到十八周岁为止。如果您对于交通事故抚养金的计算是怎样进行的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关于购车合同的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购车合同的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还要精神损失费的条件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还要精神损失费的条件是什么? 只有在受害人构成残疾乃至死亡的情况下,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得到相应赔偿金额。所以,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受害者在出院后应该到专门的伤残鉴定部门进行评定,如果构成残疾,就可以...


·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吗
      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吗现如今很多人在买房的时总是千挑万选,货比十几家,在挑选的时候很多人考虑会根据开发商、价格、户型、地理位置、物业等,但是唯独有一样很多人都比较揪心哪就是物业,如果一个好的物业让你处处舒心,但是一个糟心的物业可能会让你处处不开心。但对于物业费遇到什么样的情况下,可...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车辆贬值赔偿可以申请吗?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车辆贬值赔偿可以申请吗?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


·禁止证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哪些
      法律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主要分为三类:1.法律禁止的人员主要是公司的高级工作人员以及与证券信息相关的人员。2.在法定禁止交易的期限交易。3.法定禁止的行为.主要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行为. 及其有关的交易行为。《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一)单独或者通过...


·车险理赔流程技巧有哪些
      车险理赔流程技巧有哪些 一、车险理赔流程技巧 车险理赔技巧一:出险后应及时保护现场 有时候车辆碰撞后,有些车主担心交通堵塞,在未能标明事故现场状况的情况,将车驶离现场,然后再商讨事故责任的划分。这样往往会导致纠纷的产生。对于事故损失较大的,车主想要顺利理赔,一定要谨记车险理赔技...


·车祸后要赔偿哪些财产损失
      (一)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车辆、物品及其有关设施损坏,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应当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对此应作如下理解:1、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


·一、无牌车辆交通事故划分责任的方法是怎样的?
      一、无牌车辆交通事故划分责任的方法是怎样的?无牌车辆交通事故划分责任的方法有以下三种:1、当无号牌车发生事故时,如果无号牌车辆车主只有车辆无号牌这一违章行为时且对方车zhi辆有违章行为且造成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对方车辆因负主要责任。2、当无号牌车发生事故时,如果另一车辆无发生违章...


·一、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办?
      一、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办? 要是没有交通出行事故认定书得话,能够 去找交管部门,不容易危害到安全事故的解决。假如在安全事故解决中必须采用责任认定书的,能够 到那时候出示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管部门去打印该责任认定书的存根联就可以,是具同样的法律认可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


·二手房交接是购买二手房的程序
      二手房交接是购买二手房的程序之一,只有进行了房屋交接,购房者才能正式入屋居住。但实践中,因交接而引发的纠纷却不在少数,其中有的人没有正确的处理相关纠纷,导致自身利益受到了损害。而在应对二手房交接纠纷之前,其实很有必要先了解清楚究竟常见的二手房交接纠纷都有哪些?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