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公安机关不予刑事立案的决定,可以提行政诉讼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据此,当事人如认为公安机关不予刑事立案的行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依照上述规定寻求救济。

当事人以公安机关未作处理构成行政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实质上是对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不属于二者的受案范围。


·刑事拘留什么时间转为羁押
       一、刑事拘留什么时间转为羁押? 1、刑事拘留的37天之内通常会转为羁押逮捕,但刑事拘留其实也是羁押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不代表将来一定会转为逮捕。 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


·信用卡透支多少钱判刑?
      信用卡透支多少钱判刑?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


·刑事诉讼一审期限是多久 二审法院审理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一审期限是多久 二审法院审理期限是多久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具体的审理阶段有三种,包括一审、二审以及再审,而针对不同的审理阶段,法律中规定的审理期限也是不太一样的。那到底刑事诉讼一审期限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诉讼一审期限是多久...


·新刑法盗窃罪量刑的标准
      盗窃罪就是指非法侵占别人的财物,偷盗这是犯罪行为。在古代,侠义之士会劫富济贫,这是一种善举,但是在现代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的盗窃都是犯罪的,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在现代盗窃方式变的多种多样,我们应该了解一下新刑法盗窃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哪些犯罪行为属于盗窃? 一、新刑法盗窃罪量刑...


·刑事拘留 通知单位么?
      刑事拘留 通知单位么?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不会通知所在单位,但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


·危害公共卫生罪有哪些?
      危害公共卫生罪有哪些? 危害公共卫生罪有哪些? ?一、行医系列 1、医疗事故罪 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死亡或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结果犯)。 主体: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的人员还包括药剂人员及经批准的个体行医人员)。 主观方面:过失。 2、...


·信用卡诈骗共同犯罪如何处置?
      恶意透支信用卡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理应得到刑事处罚。那么,信用卡诈骗共同犯罪的,应当如何处置呢?关于信用卡诈骗共同犯罪,首先应该构成共犯的条件,其次,共犯同时构成了诈骗罪。那么关于信用卡诈骗共同犯罪的处罚都有哪些呢? 一、按照我国传统刑法理论,成立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


·应该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
      在我国,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东西,如食盐、烟草等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般是进行了管控的,即只有取得了相应的经营资质之后才能开始售卖,否则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实践中对此罪的认定是比较重要的,那究竟应该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应该...


·刑法自首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自首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


·现在绑架罪判刑要多少年?
      现在绑架罪判刑要多少年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怎么判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应遵循特定的流程和规定,但由于这部分工作人员手上有一定的职权,因此很容易利用手中的权利徇私舞弊,使国家利益受损,这些行为很容易构成犯罪,其中就包括了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本罪的犯罪主体一般来说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那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怎么判?一起来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