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合法吗,要怎么辨别?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合法吗,要怎么辨别?随着经济的发展,手头上持有大量资金急于寻求投资的个人或企业越来越多。在投资市场上,私募股权投资是一种利润较高,但风险也较大的投资方式。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募集到投资者们的资金再进行投资,但投资者们如果遇到的是非法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就会遭受经济上的损失。那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合法吗要怎么辨别?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二、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合法吗要怎么辨别?
依据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建立的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活动就是合法的。创业板上市公司里有60%的企业上市前接受过私募股权投资,你甚至可以在当今的股市里的股东中寻找到他们的踪影。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加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募资行为的通知》,私募股权基金募资时如果承诺最低回报或者大面积公开发布广告,或者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广告等公开募资,是非法的行为。2、最低投资额的限度: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PE股权投资单个投资者投资必须在100万元以上。除非你买的不是PE,否则这个是硬性条件,市场上那种几万买一份(股份代持除外)的都是假的。或者是你运气好,正好老板想让一批人为他们打广告,以谋求更大的利润。3、PE股权投资对投资者和人数有严格限制,投资者可以对号入座,比如以股份公司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以有限公司和合伙制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那种动辄上千人投资的一定不靠谱。网络上有许多乱进QQ群,建立下线,然后骗钱,最后带着您的血汗钱逃的无影无踪,这些人要么就是非法传销直销,要么就是非法集资,抓到都是要判重刑的。尤其是那种月息保证给顾客3分到N分的,正规的私募是不能给出保证收益率的。当然,如果您更细一点,还可以看投资的项目是不是真实。就是在募集协议书上一定要标明该资金用于什么项目,如果这些项目虚构或者造假,那很可能也是非法集资。包括,看资金有有没有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没有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资金托管,这些都是可以参考的指标。所以,如果你看到某私募基金使用个人银行卡来周转资金,就不是那种正规的私募。4、投资时间上,PE投资一般是1-3年甚至3-5年的长时间投资产品,一般在3年左右,绝对不会出现那种一个月搞一个项目的情况,走程序都不止这个时间。5、正规的私募机构工商注册登记金额都很大,少则几千万,多则几十亿,大多为部分实缴资金。如果注册资金只有几千万,而且实到资金没有,这说明这家私募实力弱,或者刚开始做,或者根本就是假的。通过自己的人脉或者公司注册地的工商网或者红盾系统可以查到。6、针对股权投资会用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成立合伙制公司直投对方公司,另外一种是成立封闭性基金。第一种方式一般适用于一个项目,然后直接直投,这种项目往往利润比较高。第二种情况,是抓取好几个优质企业,组成一个PE池,从而分散风险。毕竟不是每一个项目都铁定能上市,如果有一个公司上市,那么基本上就是稳赚的。市场上有些私募做的项目成功率能达到90%以上,但是有些私募的整体项目就只有30%左右,这个还要看高层的能力和背景,以及操刀的那位的手段了。7、有非常正规的回购退出流程。一般股权投资会出现上市或者不上市两种情况。如果公司上市,私募公司和投资者都会开心,投资者的收益一般的收益会在1到10倍,而私募公司的最大利润在于公司上市后,在投资者获利的部分的分成。如果不上市,正规的私募会有完整的回购协议合同,来保证投资者。回购的年单利会在0-20%,就是说刚开始100W,他会在公司不上市的情况下,每年给你0-20W的回购利息。但是这个利息一般是在项目确认结束,不上市的情况下一次性支付。投资者也可以不同意或者协商延迟时间回购,但是这样也享有企业的分红,成为对方企业的股东。8、PE项目核心内容。正规的私募必须明确一些内容,涉及到私募股权投资的业务模式、投资分析及其收购策略与获利模式最佳投资公司的寻找、评估和筛选与项目评估及交易估值、私募股权融资法律实务:融资谈判及其技巧与融资模式设计、私募前的经营模式调整、商业计划书制作、股东协议制作、私募流程设计及投资退出策略与渠道设计、私募尽职调查及相关私募法律文件制作、上市企业必备法律要件的比较与利弊剖析、拟上市企业法律要件规范化的途径与步骤。PE核心法律条款(优先清算权、对赌协议、拖带权、共同出售权、优先购买权、回购权、保护性条款)。假的PE那就是坑爹的,很多地方都模糊不亲。9、正规的私募管理机构必须在中国证券私募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并且每支成立的基金也必须在协会系统做备案,此信息在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可以查到,没有登记备案而成立基金募集资金的行为都将视为非法集资。(1)2016年2月5日后新登记成为私募管理人的,需在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备案私募产品;(2)截至2月5日,登记满12个月的,需在5月1日前备案产品;在投资过程中,应仔细审核私募投资企业的资质,以防自己的资金遭受到损失。一般来说,正规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都会在私募基金协会备案,而在募集资金时,也会提供一套十分详尽的方案,投资者们对于这些细节要进行辨认。



·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有哪些,股东权利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各种不同行业的公司,这些公司也分为不同的类型,有个人公司,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那么针对这些不同性质的公司,公司法对他们的股东人数和股东权利有什么要求呢。下面对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以及股东享有的主要权利做...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申报纳税?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申报纳税? 一、企业股权转让的概念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


·企业投资并购应该注意什么
      首先,在收购一家公司,需要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财务和法律问题进行尽职调查,并购方根据尽调报告披露的问题来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其次,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资本情况、公司资质、债权债务、技术性人才数量、知识产权、固定资产等都会对目标公司的价值产生影响。再次,目标公司的商...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增强企业信用意识,提升企业综合素质,全面、客观、科学、公正地反映企业合同与信用状况,严格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江苏省合...


·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原因有哪几种
      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原因有哪几种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合伙股东人数一般是多少人
      合伙股东人数一般是多少1、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2、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3、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


·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发行方式区别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发行方式区别有哪些?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中小企业的发展队伍也在逐渐扩大。当然在发展的过程中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资金问题,没有足够的资金,企业就无法进行正常运转,而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融资产品也是五花八门,本文就对当前几种常见的中小企业融...


·公司法人是做什么的 有什么特征
      公司法人是做什么的 有什么特征公司法人是做什么的,有什么特征?公司法人,全称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是指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


·注册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常用语?
      注册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常用语?现在注册公司手续十分繁杂,因为我们国家要对市场严格监控,防止有人故意扰乱市场秩序,在因此在公司注册程序方面,我们国家的法律程序也规定的=得十分的详细,现在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注册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常用语。1、贸易类: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洗...


·关于公司法人变更后原法人有责任么?
      关于公司法人变更后原法人有责任么?世界万物都在变化,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静止不变的,就像法人也是不可以的,所以当法人变更之后就会发现有很多的问题需要解决,比如当公司法人变更后原法人有责任么,以及当原公司法人在时有债务需要承担吗,这一系列的问题在法人变更时都要考虑的,所以现在由我们介...


·对方全责无保险公司怎么赔
      对方全责保险公司按照受害者的实际情况垫付所有的费用。主要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道路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