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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改做司法鉴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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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刑事案件很多很复杂,所以在某些方面,我国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针对这样的问题时,能力有限,不能够很好的做出评判,同样不能够及时的查名犯罪事实。我国司法机关注意到这一点以后,便添加了司法鉴定这一项司法程序。但是做司法鉴定的人一般都是由司法机关指定的专业人士进行的,那有些医生改做司法鉴定合法吗?


一、司法鉴定人员的业务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二)、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四)、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二、鉴定原则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 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我国的司法鉴定是为了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更好的惩治犯罪。所以我国进行的司法鉴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否则就可能造成冤假错案。国家为了防范这种问题的发生,对进行司法鉴定的人员有严格的要求。针对医生改做司法鉴定,我们要客观的对待,只要符合法律要求并且有一定的素质就可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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