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事故中不管是造成了人员受伤还是财产损害,此时作为肇事的一方都是需要结合事故责任,对受害人作出相应赔偿的。但对于很多事故受害人来讲,可能此时还不太清楚交通事故中的赔偿包括哪些项目,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调解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参照调解结案时的时令标准进行计算。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当事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四)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是指当事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当事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二)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受伤主要分为三种情况,即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针对不同的伤残结果,此时作出的赔偿是不一样的。其中很显然是造成了人员死亡的结果比较严重,而在这种情况下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项目主要就是三种,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


·车辆损失险是否必须购买
      车辆损失险是否必须购买 一、车辆损失险是否必须购买 车辆损失险指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不是行为人处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以及不可抗拒的,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发时间),导致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保险公司将赔偿治疗费或事故金。 车辆损失险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是投标方给招标方提交的报价并填
      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是投标方给招标方提交的报价并填具标单的文书,这在实践活动中是很常见的,投标书是不能随意书写的,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 致:???? 大学 根据贵校财招20...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儿童往往因为年龄小,反应能力和应急能力没有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儿童往往因为年龄小,反应能力和应急能力没有成人来得好,更容易受到伤害。如果儿童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许多家长对于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赔偿项目并不十分了解,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儿童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包括医...


·交通事故交警扣留车辆最长时间是多少《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事故交警扣留车辆最长时间是多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0日 10日(检验...


·先交罚金能轻判吗
      判决前是交不了罚金的。罚金是法院审理完毕判处罚金时才交的。为了能够从轻判,审判前可以积极缴纳赃物,认罪,积极赔偿受害人。从而法院判决时从轻处罚。从判刑角度说交罚金是不能达到从轻处罚的标准。有自首情节、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二、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1、如果没有钱交罚金...


·出了小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内容有哪些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很常见的事,更多情况是发生车辆间刮蹭这样的小交通事故,但很多朋友却不知道该怎样处理小交通事故,常见的就是等待交警来解决。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出了小交通事故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出了小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1)对于损失轻...


·公交车司机开车玩手机怎么处罚?
      公交车司机开车玩手机怎么处罚?1,目前相关法律对驾驶人开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明确规定可对驾驶员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记2分。2,但对刷微博、玩微信、发短信等玩手机的行为,因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还不好定性,目前也极少有此类处罚的案例。“但...


·机动车逆向行驶出现事故怎么处罚
       在驾驶员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常常会有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发生,这大部分原因是因为驾驶员本身对交通意识的薄弱。那么,您认为机动车逆向行驶出现事故怎么处罚呢?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首先是违章处罚,再是相关负责人承担赔偿责任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一、机动车逆向行驶出现事故怎么处罚 ...


·一、安徽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安徽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


·对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很多当事人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的。而一
      对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很多当事人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的。而一方在向法院起诉之后,不是很了解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诉讼审理时限是多久。就这个问题,我们搜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我国关于民事诉讼审限的规定,大致如下:审限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


·肇事逃逸车被扣了期限是多少?
      肇事逃逸车被扣了期限是多少?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