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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死人的是否需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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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车撞死人的是否需要坐牢机动车在高速运转的过程中,要是不小心出了事故,那么此时造成的损害结果一般都是很严重的。轻则造成财产损害,重则就有可能直接导致人员的死亡。而在开车撞死人的情况下,肇事者是否需要坐牢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开车撞死人的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坐牢,此时需要看实际的事故情况是怎样的,而并不是说只要出现了人员死亡的结果,那么就一定构成犯罪,就是需要坐牢的。但即使不用坐牢此时也是属于很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对肇事者做出交通行政方面的处罚也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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