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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亲属间不可以结婚,不能结婚的亲属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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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虽然不允许亲属结婚,但此时并不是所有的亲属之间都不能结婚。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优生优育考虑。那在我国到底哪些亲属间不可以结婚呢?也就是说不能结婚的亲属包括什么?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亲属间不可以结婚
《民法典》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二、不能结婚的亲属包括什么?
直系血亲的推算:本人算一代,往上父母一代,祖父母一代是三代.本人算一代,往下子女一代,孙子女一代是三代.旁系血亲的代数可以类推。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姐妹和堂兄弟姐妹。即自己和父母的姐妹的孩子不能结婚。(3)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男性不能和兄弟姐妹的女儿结婚;女性不能和兄弟姐妹的儿子结婚。反过来就是不能和父母的亲兄弟姐妹结婚。虽然亲属间不可以结婚,但这里的亲属也是有范围限制的,按照规定一般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是不允许结婚的。而要是本身走的比较近,但血缘关系已经比较远的亲属之间,在满足其他结婚条件的同时,也是允许他们结婚的。而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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