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易地搬迁征地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签订易地搬迁征地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无论是土地需要整改还是城市需要进行改建,此时往往都会涉及到拆迁等问题。在进行拆迁之前不仅要与被征地者进行协商还需要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而对于易地拆迁的人来说,签订易地搬迁征地补偿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呢?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易地搬迁征地补偿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1、安置地点:安置地位于村组,该土地没有权属争议。

2、安置方式:采用集中安置,户型设计图纸如下(按乙方实际家庭人数进行设计),实行统规统建。

3、补助标准:根据乙方家庭实际人口数计算,每人补助不超过平方米,补助标准为不低于元/平方米,实行集中安置的,基础设施由项目实施单位统一配套搞好。

4、搬迁时间:新房建成交付时间为年月日前,乙方应在交付后日内迁入新居。

5、原住房处置要求:乙方应在自新房交付日起日内,对原住房进行拆除并交出宅基地。

6、资金筹集责任:乙方应按元/人,将自筹资金在协议签订时交给甲方,其他工程建设资金来源由甲方协调。

7、甲乙双方其他义务:乙方要求集中安置的,由甲方统一安排用地,要求分散安置的,自行与村组协商用地,村组应提供帮助,乙方自协议签订日起,不得反悔,不得违背协议拒不拆除旧房,不得占用原宅基地,甲方对安置工程建设进度,房屋质量监管负有业主责任,如因工程质量,建设进度产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日生效。

甲方:

法人签字: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年月日

一、拆迁时需要注意什么?

(一)发布拆迁公告阶段

拆迁始于拆迁公告的公布,自这一时刻起,您就应该开始注意自身权益的保护。在这一阶段,您应该着重关注以下几点:

1、认真阅读公告内容

2、确定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

(二)合法的拆迁许可证需要具备以下证书及文件: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4、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文件;

6、拆迁计划,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拆迁范围和方式、搬迁期限、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等 ;

7、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状况、补偿款和补助费预算等。

(三)拆迁范围确定后,在拆迁范围内您应注意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1、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2、房屋租赁;

3、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四)如果您的房屋所在的是集体土地,将停办:

1、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2、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3、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

4、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5、房屋、土地租赁;

6、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1、明确拆迁建设项目的性质

在此阶段,您首先应该明确您的房屋涉及的拆迁是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房屋拆迁还是经营性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两种不同的拆迁有着不同的规定。

2、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人应当与您订立拆迁补偿安置书面协议。您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规定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和违约责任以及约定的其他条款;选择产权调换的,您与拆迁人还应当就房屋位置、房屋面积、差价结算、房屋承租人的安置等订立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您应当办理房地权属注销登记手续。

在易地拆迁补偿过程中,签订易地搬迁征地补偿协议时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将补助标准填写清楚,并且需要根据被拆迁家庭的实际人口来进行计算,之后就是写上搬迁时间了。而且在签订之时一定要协商好,以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如还需了解可以继续浏览下面的延伸部分。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 一、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


·土地使用权能转让的相关规定
      土地使用权能转让的相关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出现由于一些原因要进行土地使用权能的转让。相信您在国有土地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这方面有些疑惑,不知道国有土地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进行转让?您比较担心如果法律不允许,那么转让行为也是无效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权能...


·国家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


·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可以吗?
      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可以吗?一、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能进行吗?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是无法正常拆迁的,但如果是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话,可以抓紧办理解决拆迁问题,关键要看有没有土地的使用权。1、因为市政府等机构的重大的工程动迁,而居民房子需被拆迁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并...


·对于有送达地址的借条范本内容是什么?
      对于有送达地址的借条范本内容是什么? 一、有送达地址的借条范本内容是什么? 借条范本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陕西省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陕西省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我们国家为了公共建设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律嗯规定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不能进行阻挠或者干涉,当然国家在征收土地时相应的会给被征收者一定的补偿费,而这个补偿费用是很多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所关注的。嗯我们将以陕西省为例,给您介绍一下陕西省...


·河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根据我国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有权对土地资源进行征收利用,并且当地政府会给予当事人一定数额的征地补偿金或补偿措施。那么,您知道河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一般来说,征地补偿的标准是由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偿费用等组成。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


·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三类地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三类地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任何一个地方,在进行土地征收的时候,都需要进行相应的补贴,毕竟农民土地被征收之后,他们所造成的损失是一定的,那么,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三类地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确实每个地方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最新的基本保障方式的要求,一类的地区...


·户口不在农村土地使用权还有么?
       户口不在农村土地使用权还有么?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2、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


·国家征收土地黄皮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征收土地黄皮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近几年我国城市和农村都在加大建设,一方面新建了很多公用设施,另一方面对于一些废旧设施、房屋等进行了拆迁重建,在建设的过程中会有很多拆迁和征地工作需要您的配合,而因为拆迁给您带来的影响和损失国家也会给与相应的赔偿和补偿,那么国家征收土地黄皮树...


·石家庄南焦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石家庄南焦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石家庄南焦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