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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笔迹真实性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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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是否为遗嘱人亲笔书写时,一方面要审查遗嘱的主干部分是否为遗嘱人亲笔所写,另一方面也要审查遗嘱中遗嘱人的签名以及加注的年、月、日是否为遗嘱人亲笔所写。自书遗嘱从性质上说也属于私文书证。根据该规定,自书遗嘱上如果没有删除、涂改、增添或其他形式瑕疵,应该推定该自书遗嘱为真实,相对方如果否认其真实性,应就其主张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私文书证上有删除、涂改、增添或者其他形式瑕疵的,提供该私文书证,主张真实有效的一方当事人有进一步说明的义务;一方有理由对盖章或捺印的真实性怀疑的,对方当事人有进一步说明的义务。




·生前遗嘱的变更
          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在遗嘱设立后,依法变动、更改原立遗嘱的部分内容的单方法律行为。
    
    遗嘱变更或撤销的要求:无论...


·自书遗嘱笔迹真实性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遗嘱是否为遗嘱人亲笔书写时,一方面要审查遗嘱的主干部分是否为遗嘱人亲笔所写,另一方面也要审查遗嘱中遗嘱人的签名以及加注的年、月、日是否为遗嘱人亲笔所写。自书遗嘱从性质上说也属于私文书证。根据该规定,自书遗嘱上如果没有删除、涂改、增添或其他形式瑕疵,应该推定该自书遗嘱为真实,相对方...


·遗嘱能否变更或附加义务?
          1、变更: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遗嘱的效力问题
      《民法典》规定了四种遗嘱无效的情形,这四种情形属于遗嘱的实质无效,出现这些情况,遗嘱当然无效,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和补救措施。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之所以遗嘱无效是因为《民法典》不认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作出立遗嘱这一法...


·遗嘱失效的八种情形
      遗嘱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自由处分,只要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并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遗嘱的内容就有效,而不必经过遗嘱继承人的认可。另外,遗嘱自立遗嘱人死亡时开始生效,之前遗嘱并未生效,遗嘱继承人拥有的也只是一种期待权。 现实中导致遗嘱部分或全部失效的原因主要...


·以打印的形式所立遗嘱是否被认可?
      《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


·高科技形式遗嘱的法律问题
      死者的遗嘱就是电脑打印生成,然后自己署名引来的麻烦。一审法院认为,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该遗书属电脑打印而成,仅有签名,及未注明遗书形成具体时间,因此不能作为自书遗嘱对待,依法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这样倘若该遗嘱真的是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按法定继承就讲...


·遗嘱继承有哪些要求?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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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
          我国《继承法》将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其中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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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录音录像立遗嘱应注意哪些?
      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因此,在通过录音录像形式订立遗嘱时,应当注意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通过录音设备、录像设备对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声音、影像完整录制和保存...


·多分遗嘱内容又相互抵触的如何认定?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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