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离婚中的按揭房要怎么处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如今很多家庭在购买房产的时候都是通过按揭方式进行的,很少有能够一次性全款进行购买。而要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房产的按揭贷款尚未还清的话,此时对房产的处理可能就不太一样了。那到底诉讼离婚中的按揭房要怎么处理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前一方按揭购买并取得房产证,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对此房屋如何进行分割?
对于一方以婚前以个人财产购置房屋并取得房产证,实际上一方已经取得了对该房屋的所有权,房屋的所有权是归一方所有,因按揭行为而与银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所有权的归属没有直接必然的关系,从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来看,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是无疑的,同理,对银行所欠的债务,则可以视为是一种个人债务。对于在婚后还贷的情况,不论是一方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的,实际上可以视为是对一方的个人债务进行返还。因此,如果因为离婚另一方要求对此房产进行分割,另一方只能得到一方在夫妻存续期间对银行所偿还的贷款数额的一半。由于房屋的特殊性,可以经过一个时间后升值,对升值部分的分割,由于房屋的取得是在结婚之前,其升值虽然是发生在婚后,但是不属于一种投资或收益性行为,升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从升值部分是否为收益来考虑的,因此,对于升值的部分,另一方是无权取得的。另外,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对于房屋进行了装修等,则是在夫妻存续期间内的一种投入,应当由房屋取得人对另一方支付装修款的另一半。
二、婚前共同出资首付购买房屋,取得房产证,婚后支付按揭款的房屋如何处理?
婚前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的并取得房产证,双方共同出资,并且在房产证上也注明房产所有人为双方,婚后,不论是以一方还是双方的财产返还按揭款,这套房屋应当为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共同财产又可以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对共有财产分割时,如不能证明共有关系为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其为共同共有。能够证明按份共有关系的,视为按份共有,共有人各方则对该共有财产按照各自享有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实践中,一般情况下,情侣在婚前购买房屋时,是不会对购置房屋的份额进行约定的,那么在进行分割时,如果不能举出证据,也就只能视为共同共有。
三、对于具体的分割方式:
1、如果按揭款已完全还清,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对于房屋分割的规定来执行。2、如果按揭款没有完全还清,如果贷款人一方主张房屋的所有权并取得房屋所有权,则应当支付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款;3、如果双方主张对房屋的所有权,此种情况出现后如何来进行处理?各地法院的实际做法是有所不同的。有的法院认为如果是在夫妻双方名义办理了抵押按揭手续,直接将房屋处理归非贷款方所有,则势必要办理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手续,而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很可能会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降低为由,要求提前偿还贷款,或者要求提供其他财产进行担保而引起纠纷。故对该房屋不作出处理;有的法院则认为另一方的请求合法,则直接支持这一请求;也有的法院对这一请求不予支持。4、如果贷款人不主张房屋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征循另一方的意见,如果愿意取得房屋并能够进行转按揭,则房屋所有权由另一方取得;而如果同样不愿意主张所有权或不能进行转按揭,则将该房屋进行拍卖并平均分割拍卖款。由于按揭房的问题比较复杂,涉及到的财产也比较多,建议您在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及时的找律师解决。就诉讼离婚中的按揭房来看,有可能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而此时一般都是登记在他的名下;也有在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这时通常都是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针对不同的情况,在离婚的时候对按揭房的处理也就不同,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大概的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帮助离婚夫妻顺利的分割按揭房。



·被继承人去世使用权房如何继承分配
      被继承人去世使用权房如何继承分配 一、被继承人去世使用权房如何继承分配? 使用权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为被继承人只有房屋使用权,房屋使用权是不能继承,可以继承分配的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


·一、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后再出售需要什么费用?
      一、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后再出售需要什么费用? 1、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1年后再卖出需要支付住房评估费千分之六。 2、依据住房评估价缴纳全额契税3%; 3、依据住房评估价格减去办理继承时候的花费,这个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万分之五; 5、手续费是几百元; 6、...


·公司办公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现目前,一些公司为了节约自己的办公成本,在寻找办公房的时候,一般会选择与一些房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的签订,关系到双方当事人今后的权利义务。那么,作为合同的承租方,该合同应该如何签订?以下是我们给您写一份公司办公房房租赁合同范本,希望能帮助到您。 公司办公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买农村房屋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我国,对于买卖农村房屋的行为是存在争议的,但即便如此,仍然有不少愿意购买农村房屋。若您想安全的购买农村房屋,就需要注意相关事项。那么买农村房屋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农村房屋应注意什么 如果你打算购买农村房屋,必须要注意两点:1、不要涂改宅基地使用证书...


·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
      签订房产合同后,意味着在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已经建立了房屋买卖关系。而此时,可能购房者因为一些原因又后悔不想购买该房产了,那么遇到这种情况的,通常应该怎么办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


·离婚房产一般会怎么判?
      离婚房产一般会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


·房屋强拆怎么办,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房屋强拆怎么办,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知道,行为人对自己名下的房屋是拥有所有权的,它的权利不受任何人的侵犯,但是如果有一天你的房屋强拆了,这个时候,你知道应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为你解答,供你阅读。 一、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


·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 行政裁决。 国务院令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行政裁决作了...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范本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范本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范本 现根据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仅适用于本示范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 第一部分 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 本示范区拆迁范围:北至125灰场排水沟、南至206国道...


·购房合同卖方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购房合同卖方违约金一般是多少?购房合同卖方违约金一般是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


·房产合同纠纷律师怎么收费的
      房产合同一般都是房产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在实践中经常发生,很多当事人在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都会委托一名律师处理,那么房产合同纠纷律师怎么收费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房产合同纠纷律师怎么收费的律师费一般都是由当事人与律师沟通案情后协商确定的。不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