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络诈骗洗钱是否构成洗钱罪?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网络诈骗洗钱是否构成洗钱罪?

随着互联网的深入,许多第三方支付平台逐渐崛起。有不法分子利用第三方支付的漏洞,或者利用其他手段对他人进行网络诈骗,再通过一些方式进行资金转移,比如,将这些钱充值为游戏币或者比特币等虚拟币再提现转为现金。乍一看好像只是诈骗行为,但实际上也可能包括了洗钱行为。那么,网络诈骗洗钱是否构成洗钱罪?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网络诈骗洗钱是否构成洗钱罪

(1)洗钱罪的违法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

2、行为

本罪在行为方面表现为:

(1)提供资金账户:是指为犯罪人开设银行资金账户或者将现有的银行资金账户提供给犯罪人使用;

(2)协助将财产转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既包括将实物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也包括将现金转换为金融票据或者将金融票据转换成现金,还包括将此种现金,如人民币转换为彼种现金,如美元,将此种金融票据,如外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转换为彼种金融票据,如中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指其他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性质与来源的一切方法,如将犯罪所得投资于某种行业,用犯罪所得购买不动产等等。

3、行为对象

本罪的行为对象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

4、结果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网络诈骗洗钱可能构成洗钱罪

网络诈骗所得收益本身就是违法收益,违法收益拿来洗钱也构成了洗钱罪的违法行为要件,一般情况下属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其他行为对象。

综合网络诈骗洗钱是否构成洗钱罪一文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网络诈骗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但单纯的网络诈骗并不会变成洗钱行为。但是有许多人就是通过网络诈骗这种方式来掩藏洗钱行为。类似的就比如说有那种建立私人基金,利用高收益投资返利高,在网络上吸取大量民众,骗取资金。这些资金最终不知去向。这笔资金就可能用于再进行诈骗或者其他违法用途,这就不单纯为诈骗行为了。也有可能是洗钱行为。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醉驾如何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
      醉驾如何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自诉案件刑事案件范围是什么?
      自诉案件刑事案件范围是什么? 一、自诉案件刑事案件范围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


·寻衅滋事去了没动手会不会怎么样量刑标准
      寻衅滋事去了没动手会不会怎么样量刑标准 寻衅滋事是犯罪行为违法行为,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社会治安、追打辱骂他人、占有公共财产等都会受到法律制裁。但是根据参与程度直接造成后果和严重程度等等等量刑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寻衅滋事去了没动手会不会怎么样量刑标准。 一、寻衅滋事...


·因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民事案件怎么处理?
      因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民事案件怎么处理?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寻衅滋事罪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规定
      寻衅滋事罪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规定 我们可以经常在新闻中了解到寻衅滋事罪,那么到底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呢? 寻衅滋事罪又有些什么样的处罚呢?优秀公民该怎样做才不会触及法律的底线呢?接下来我们将告诉你法律中有关寻衅滋事罪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信息。 一、寻衅滋事罪治安管理的相关条例 ? ...


·缓刑的限制条件都包括了哪些
      关于适用缓刑的条件里面,除了有适用条件之外,同时法律中还规定的有限制条件。也就是说罪犯要想被判缓刑,除了要满足适用条件外,同时还不能有任何一个限制条件。那到底缓刑的限制条件都包括了纳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有哪些 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是指缓刑的适...


·追究拒执罪申请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这样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法院所作出的生效判决肯定是需要履行的,如果不履行的话,那么对方当事人肯定会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当然我们国家刑事法律当中也规定了拒执罪。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追究拒执罪申请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一、追究拒执罪申请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人...


·我国对老赖法院怎样执行拘留?
      我国对老赖法院怎样执行拘留?我们知道,老赖是那些指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人,会被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从事某些民事行为。如果老赖拒不履行,人民法院是可以进行司法拘留的,以示惩戒。有人疑惑,我国对老赖法院怎样执行拘留?下文我们将会详细介绍。我国对老赖法院怎样执行拘留拘留是指人民法院依...


·定罪免处能保留的公职吗
      对于法院审理后定罪免处则属于认定了犯罪但免于处罚情况是可以继续保留自己的职务的。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由此可见,公务员虽然犯罪,但免于处罚,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说明就可以继续保留公务员之职。但提职晋级肯定受影响。有职务的一般会撤...


·贩毒行为是如何量刑的
      贩卖毒品也属于犯罪,根据法律的规定,不管数量是多少都要受刑罚处罚,但是根据情节的轻重、数量的多少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本文为您介绍的是贩卖毒品罪如何量刑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


·抢劫与绑架罪区别都有什么
      抢劫与绑架罪区别都有什么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