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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享有那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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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的规定,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和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劳动者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劳动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的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按规定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只有一级至四级的伤残职工享有该待遇,但不享有一次性上伤亡补助金待遇。


·劳动者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应,能否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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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由第三人侵权造成,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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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认定时医疗费应当由谁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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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私了协议低于法定标准,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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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在家加班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视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将工作带回家,在家加班工作,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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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疾病没有超过48小时家属放弃治疗,员工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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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情形”应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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