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汽车商业车险一年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汽车商业车险一年多少钱?

随着经济水平的日益提升,许多家庭都购置了汽车。但是为了避免汽车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造成的损失,现有很多保险公司专门针对汽车实施了汽车商业车险。因此,大部分车主对保险的范围、金额、保险的年限等详细事宜尤为关注。那么问题来了,汽车商业车险一年多少钱?

一、什么是汽车商业车险?

汽车商业保险其实就是机动车商业保险。机动车辆商业险,是车主投保了国家规定必保的机动车辆交强险,自愿投保商业保险公司的汽车保险。

二、汽车商业车险的内容

1、车辆损失险:基本险 ?

负责赔偿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及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

自然灾害: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雹灾、台风、海啸、热带风暴、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雪灾、冰凌;

意外事故:碰撞、倾覆;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倒塌、空中物体坠落、保险机动车行驶中坠落。

主要免赔规定:事故责任免赔率,其中全责15%,主责10%,同责8%,次责5%;应由第三方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实行30%绝对免赔率。个别公司对一些车型有费率浮动系数,会上浮保费。

2、第三者责任险:基本险

负责赔偿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对被保险人依法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给予赔偿,限额分为5、10、15、20、30、50、100万。

主要免赔规定:事故责任免赔率,其中全责20%,主责15%,同责10%,次责5%。

3、车上人员责任险:基本险

负责赔偿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害,被保险人依法应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应当支付的赔款后,给予赔偿。

主要免赔规定:风险概率小,如行车状况不复杂,可不保。

4、全车盗抢险:基本险

偶发,一旦发生损失大。可单独投保。负责赔偿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1)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六十天未查明下落;

2)全车被抢劫、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3)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和车辆文件、钥匙等单项免赔,个别公司可通过购买基本险不计免赔转嫁20%绝对免赔率损失。个别公司对个别车型不足额承保盗抢险。

5、自燃损失险:附加险

偶发,一旦发生损失大。负责赔偿车辆因非外界火源(自身电器、线路、供油系统故障)起火燃烧造成的损失。实行15%或20%的绝对免赔率。个别公司可通过购买附加险不计免赔转嫁绝对免赔率损失。

6、涉水损失险:附加险

偶发,一旦发生损失大。负责赔偿车辆在水中灭车后,强行启动车辆致积水吸入发动机内压缩做功,造成缸体、连杆活塞、曲轴及配气结构变形造成的损失。实行15%或20%的绝对免赔率,个别公司最高赔偿限额3万。

7、车身油漆单独损伤险:附加险

负责赔偿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损伤。部分公司对此险种有车龄要求,三年以上车辆不承保此险种。实行15%的绝对免赔率。个别公司可通过购买附加险不计免赔转嫁绝对免赔率损失。

8、玻璃单独破碎险:附加险

负责赔偿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

9、基本险不计免赔:附加险

投保了基本险后可特约本条款。保险机动车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对特约了本条款的基本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扣除的免赔金额即事故责任免赔率,负责赔偿。个别公司能加费承保全部基本险。

10、附加险不计免赔:附加险

投保附加险后可特约本条款。保险机动车发生附加险项下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对特约了本条款的附加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扣除的绝对免赔金额,负责赔偿。个别公司仅对部分附加险能加费承保。

三、汽车商业保险费用

1、车损险,就是车辆出现事故损坏负责修理的车险,它是由机动车的价值决定的保险,保额就是机动车的价值,价值越高,保费越高。这一项一般要千元左右。

2、盗抢险:就是机动车被盗、被抢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保险。这一项也是与车辆价值有关,价值越高,保费越高。一般要千元左右。三责险,就是第三者责任保险,汽车在行驶中出现事故,伤到人,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保险,三责险一般是按照保额高低来计算车险价格的,三责险保额分为很多种有5万到100万不等,一般车主按照20到50万进行投保就可以满足车主的基本需要了。这一项也要千元以上。另有车上人员责任险也称座位险、玻璃险、划痕险、等等,对于10万左右的车,新车要3千元以上,随着车辆价值的贬值,最后保险费用要2000元左右。

一般来讲,私家车保险费用在2000到8000左右。

看了这么多,我们相信您也对汽车商业保险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即将要买新车的人或者说是已经购买了车辆的人可以在汽车商业保险上再进行深入了解,具体可以通过各大汽车专营店或者官方汽车网站或者各大保险公司的通知去把握。





·2023玩手机开车怎么处罚
      玩手机开车怎么处罚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开车玩手机已经违法,会进行相应的警告并且处两百元以下的罚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了在驾驶过程当中驾驶员的行为规范,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则会处对应的处罚,避免引发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


·交强险与三者责任险赔偿程序都有哪些?
      被保险人在驾驶机动车辆上遇到的交通事故时,在无过错责任下,交强险对保险公司是有强制性的赔偿义务。三者责任险则是需要根据被保险人的事故承担责任来理赔。因此两者有一定的区别。那么下面就来看看交强险与三者责任险赔偿程序都有哪些?根据《交强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的道路之上驾驶的...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包括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此时需要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伤者作出一定的赔偿。那么这个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都包括了哪些内容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相关法律...


·汽车全险丢了怎么办
      汽车的保险单非常的重要,保险单丢失不见了之后,一定要及时进行补办。补办前需要带好相关的材料和证件。被保险人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件和汽车的行驶证原件,到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补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第二十一条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


·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饮酒驾驶及醉酒驾驶的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饮酒驾驶及醉酒驾驶的规定 1、饮酒驾驶 1)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2)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3)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撞了别人的车要赔偿误工费营运损失吗?
      撞了别人的车要赔偿误工费营运损失吗? 撞了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因此而给对方造成误工损失或营运损失的,责任方要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


·一、新交法醉驾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一、新交法醉驾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


·摩托车是否可以载人,摩托车超载会如何处罚
      摩托车是否可以载人,摩托车超载会如何处罚一、摩托车是否可以载人 摩托车,由汽油机驱动,靠手把操纵前轮转向的两轮或三轮车,轻便灵活,行驶迅速,广泛用于巡逻、客货运输等,也用作体育运动器械。从大的方向上来说,摩托车分为街车,公路赛摩托车,越野摩托车,巡航车,旅行车等。 首先,按交法规...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的时间。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三年时限。已经届满一年诉讼时效的人身侵权仍适用一年诉讼时效,尚未届满一年诉讼时效的,适用三年诉讼时效。需要提醒大家注意是,并不是所有侵权纠纷都统一适用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如等...


·人伤交通事故五五责任怎么赔偿
      人伤交通事故五五责任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五五分的赔偿如下: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


·股权转让印花税到哪里交?
      股权转让印花税到哪里交? 一、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原因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经济活动中书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等应依法计算缴纳印花税。对于债转股业务而言,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