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机动车牌照丢失怎么办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机动车牌照丢失怎么办理
当我们去拜访亲友、工作学习或者运输货物等情况,离不开机动车辆。我们知道,根据我国交通法律规定,要想行驶机动车辆,那么一定离不开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机动车牌照两个证件。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的机动车牌照丢失怎么办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相关概念介绍

汽车牌照是汽车号牌与汽车行车执照的简称。1972年发布的《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试行)》,把行车执照改称行驶证。汽车号牌,是国家车辆管理法规规定的具有统一格式、统一式样,由车辆管理机关经过申领牌照的汽车进行审核、检验、登记后,核发的带有注册登记编码的硬质号码牌。一般为两面,分别按规定安装在汽车前后部指定位置上。

汽车号牌是准许汽车上道行驶的法定凭证,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社会治安管理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汽车行驶情况,识别、记忆与查找的凭证。

行驶证是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记载车辆初次登记的主要内容,由车主保存,随车携带,供记载变动情况及随时查验的统一格式的登记册。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汽车号牌与行驶证是准予汽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定证件。

二、机动车牌照丢失怎么办理

补领机动车号牌,机动车所有人需将机动车开至以下指定办理地点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三)公安机关出具的丢失报案证明。

办理地点:

(一)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总所办理。

(二)其他机动车任选车管分所办理。其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在远郊区县的京B号牌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轮式自行机械的任选远郊区县车管站办理。

三、机动车牌新政策

1、放宽保留年限

使用一年就能使用原号牌

按照旧政策,原机动车所有人要想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必须使用原机动车超过3年,而按新政策,原机动车所有人使用1年后即可保留原车牌号牌。同时,新政策还规定将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迁出的原号保留时限由6个月内延长至1年内,也就是说以前你不要这辆车了,车管所会为你保留号牌号码6个月的时间,6月20日开始,则延长至1年,1年内,只要你想再次使用原号牌,都可以去车管所办理。此外,若原机动车所有人已经将号牌使用一年及以上,购买二手车后,也可选择使用原号牌号码,或申请使用新的号牌号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原机动车所有人1年内没重新使用原号牌,该号牌将重新向社会公开发放。

2、扩大选号范围

“10选1”变为“20选1”

以前,不管是窗口选号,还是互联网选号,除自编自选外,随机选号的数量都是“10选1”,为扩大随机选号的范围,提高号牌的可选性,新政策指出,6月20日起,随机选号的数量从“10选1”扩大为“20选1”。其中,需指出的是,想要网上选号的机动车所有人,需注册并登录“12123”平台,同时,为保证信息的真实可靠,选号的功能只对面签过的机动车所有人有效,也就是说还未去未面签的机动车所有人需先去车管所面签后才能进行选号。

3、加强号牌管理

新的号牌将拥有唯一标识

为实现号牌唯一性和可溯源性,进一步提高查处和打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信息化、精准化能力和水平,按新政策规定,6月20日起,我省号牌制作中心将对以后新制作的号牌签注生产序列标识和二维码,实现机动车登记和号牌制作的一一对应,让生产序列标识和二维码成为该车牌的唯一“身份识别”,从而加强对号牌的规范化管理,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如今市面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那么对于车辆的管理就要更加严格。目前国内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已经实施了限购限行政策,而在此环境下车牌照的选择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决定,此次新办法的推出扩大了号牌选择和保留的灵活性,无疑对于一直不能用“老车牌号”的二手车的市场流通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当我们机动车牌照不小心丢失,我们不需要去公安局进行报案,可以依法申请补领机动车牌照。机动车牌照的补领需要到车管所进行办理。我们在这里提醒您,道路安全关系着你我他,一定要小心谨慎,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机动车辆。




·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铁路轨道、地铁隧道、公路、飞行跑道、机场航道、灯塔、信号灯都属于重要的交通设施,对于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故意破坏交通设施,使得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足以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足以危害共同安全,就会构成犯罪,即破坏交通设施罪,那法律中规定的破...


·驾驶员饮酒交强险是否赔偿?
      驾驶员饮酒交强险是否赔偿? 其实酒精在人体血液当中达到一定的浓度,我们自然对外界的反应跟控制能力就会受到限制,当遇到某些紧急的状况根本就不具备处理的能力,因此饮酒驾车本身对驾驶员自己也会造成很大的影响的。有些饮酒后开车发生了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还在考虑驾驶员饮酒交强险是否赔偿的这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罪名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


·开车撞死人交强险怎么赔偿多少钱?
      开车撞死人交强险怎么赔偿多少钱 一、开车撞死人交强险怎么赔偿多少钱?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


·每当我们开车走在路上时,总能看到路上有一些减速慢行,注意安全
      每当我们开车走在路上时,总能看到路上有一些减速慢行,注意安全等等的安全标识,这些都是为了我们的出行安全考虑,但是交通事故还是时常发生,而对于如何处理交通事故中双方责任,国家也有明确规定,那么当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摩托车与小车相撞,摩托车撞小车谁的责任呢? 一、摩托车撞小车谁的责任?...


·武义交通违章处理去哪里
      违章应该去车辆辖区车管所或交警队处理。一般来说,违章后15天内就可以在网上查询到违章情况,交警部门可以给你发送信件,但只要15天内在网上可以查,就不受一个月的限制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驾驶机动车事故责任如何追究?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驾驶机动车事故责任如何追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一、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工伤赔偿范围?
      一、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工伤赔偿范围?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工伤赔偿范围,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


·公司辞职需要交违约金吗
      公司辞职需要交违约金吗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不需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转正以后的员工如需辞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员工主动离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在现在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违约金支付有两种情形: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


·一、交通事故撞断手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撞断手怎么赔偿?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36条规定,具体包括: 1、医疗费。按医院凭据支付。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进行并自购药品或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自己承担。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


·一、交通事故人伤收条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人伤收条怎么写? 交通事故人伤收条在书写之时必须要注明是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才需要支付的赔偿金,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流程大致可分为: 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1、出险:发生事故。交通警察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并根据调查和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