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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法律援助,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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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叫法律援助,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日常生活中,老百姓因为经济纠纷打官司时,往往会聘请一个律师作为代理人。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请得起律师,为了解决经济困难人群的法律需求,我国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律师服务。那么什么叫法律援助?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下相关法律知识。
一、什么叫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三、申请法律援助应带哪些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
四、申请人应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文章讲到这里,您应该也知道了什么叫法律援助。简单来说,法律援助是政府设立的一种法律救济制度,为经济困难群众或者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包括委派律师、公证证明、法律咨询等。申请法律援助必须要符合一定条件,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就会委托律师为其代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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