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赔偿责任?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民法典》第1211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所谓挂靠运营,一般指没有运输经营权的个人或单位为了运输经营,将机动车挂靠于具有运输经营权的公司,从而以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运输经营。这种情况下,实际的车主经运输企业同意,以运输企业名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其中车主就是挂靠人,运输企业为被挂靠人。虽然实践中有观点主张,应区分有偿和无偿挂靠。我们认为,本条对此未作出例外规定,有偿或无偿挂靠不影响本条的适用。


·一、上诉状格式范文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怎样的?
      一、上诉状格式范文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怎样的?(一)首部。应按顺序定出下列事项:1、标题“民事 上诉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先定上诉人,后定被上诉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内容。特别注意应把当事人在一审中的诉讼地位加以备注。例如:“上诉人(一审被告)”,“被上诉人(一...


·路上倒车扣多少分
      路上倒车扣3分。在路上倒车属于比较严重的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不仅对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对自己的安全也造成威胁,因此,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通常情况下是罚款200元,记3分。如果对处罚行为不服的话,可以申请复核,复核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时,有关部门通常会在制作完事故责任认定书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时,有关部门通常会在制作完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让自己看,可是如果你不知道交通事故责任应该怎么认定,你可能对认定书中责任的划分有所误解。同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是多久是另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它可能直接关系到你的权益能否及时的得到保护。因此,如果你想知道了解这些...


·交通意外事故的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交通意外事故的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一)交通事故的被害人。交通事故的被害人在事故中受到了一定的人身伤害,其从受伤到治愈(或是到可...


·交强险在事故中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强险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交强险赔偿标准如下: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第18.2款约定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第18.2款约定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以下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


·车辆不过户申请车管所锁车可以吗
      车辆不过户申请车管所锁车可以吗不可以。车卖了买主不配合过户,你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可以主张要求对方无条件履行合同。1.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微伤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微伤怎么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


·一、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年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年龄计算方法是什么?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


·交通事故的发生有一部分是人为,有一部分是天灾人祸,普通的交通
      交通事故的发生有一部分是人为,有一部分是天灾人祸,普通的交通事故已经是毁掉几个家庭,假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证明伤亡是很严重的,可以说是一场灾难,毁掉的不仅仅是几个家庭,那这时候该追责何方呢?我们今天就“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何方?”进行相关介绍,深入分析一下重特大事故发生时,会...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是什么?
      由于我国车辆众多,所以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也是有一个很大的数量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肇事方配给受损害方的经济赔偿,由于许多人不了解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所以对于这方面的了解也是知之甚少,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以供您参考。 道路交通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