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买房屋的常见纠纷包括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购买房屋的时候发生纠纷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这点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因此才需要在购房过程中,当事人能够小心注意,尽量避免纠纷的出现,那具体来说购买房屋的常见纠纷包括哪些呢?而要是遇到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约定的情况,此时又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房屋的常见纠纷包括哪些

1、没有对产权状况进行调查引起的房屋欺诈
购房人在简单查看出让人的房地产权证,没有对房产的抵押状况及查封信息进行必要的调查的情况下,便与对方签署买卖合同,交付首付款,而导致房屋抵押无法注销、查封无法解除进而无法过户。因为只要房产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信息就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所以在购房前对房屋产权信息进行调查是很有必要的。
2、没有审查卖房人真实身份导致的合同无效
在本所律师陪同购房过程中发现,绝大多数的购房者往往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在交付购房定金或者房款,甚至购房的整个过程中从来都不查看对方的身份证件,不对出让人身份证件上的照片与出让人的相貌进行核对,以确认系出让人本人与自己进行了交易。其实这是整个房屋买卖的重中之重,一旦购房人将房款交给了出让人以外的人,这时就很容易陷入钱房两空的境界。(举例说明:张三是某处房屋的产权人,李四制作了一张假的身份证及房地产权证冒充张三将房屋卖给王五,王五在没有审查身份证件及产证真假的情况下,便将房款交给了李四,李四携款潜逃,这时王五将会白白损失巨额的房款)
3、不了解购房政策导致无法过户或无法贷款
很多购房者购房都需要贷款。因此,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最好能够熟悉申请银行贷款的政策,从而使贷款的申请能够顺利被批准。很多购房者往往轻信中介公司的承诺,与出让人签署买卖合同,将审批时间约定的过短,结果因为贷款无法顺利审批,最终承担违约责任的是购房者而不是中介公司,所以在贷款方面,最好也需要向专业的律师咨询并委托律师办理。
4、没有了解买卖合同中的条款导致合同违约
因为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条款非常繁多并且很专业,合同中的诸多条款购房者往往无法理解其含义,对经常会发生纠纷的风险点不能有效掌控,诸如过户时间、交房时间、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税费承担等条款都是非常重要的,对这些条款的约定稍有不慎,便会陷入非常被动的境地。
二、交付房屋不符合约定怎么办
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规定通常有面积数量不符合,质量不符合房型不符合等,对于面积不符的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勘察误差,公用面积分摊计算失误的,应按原合同价不变,因开发商变更设计发生面积误差的,双方按实际面积协商价格。协商不成允许退房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上述两项原因之外,发生面积误差的,原则上以有利于购房一方的原则处理即实际面积超过合同面积的,按合同价不变,实际面积不足合同面积的,不足部分应当退款。对于质量不符合的,应由卖方采取补救措施,对房屋进行修理并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如果房屋存在缺陷,不符合安全标准,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复的应当允许买方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交房同时开发商应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按规定履行保修义务。买房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人员口头承诺,购房者应谨慎辨别。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是否能够兑现的,最好请专业律师陪同,要求开发企业以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定,不写进合同条款中的事项发生纠纷后,很难受到法律保护。其实也是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进行避免的,毕竟纠纷发生之后,多少都是会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影响。当然要是遇到交付的房屋与之前约定的不一致,那此时购房者可以以开发商违约为理由,要求开发者退房。



·进行房屋买卖的,当事人光是达成一致,签订了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
      进行房屋买卖的,当事人光是达成一致,签订了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还不够,此时需要办理登记备案,并且只有在办理了房屋的产权过户之后,购房者实际取得了房屋所有权的,那交易才算完成。而在办理房产产权过户的时候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究竟此时要注意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房屋产权即...


·一、买房子先付款再签合同可以么?
      一、买房子先付款再签合同可以么? 买房子先签合同,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首先提醒自己在决定交纳首付签订合同之前,要确定项目的证件齐,自己可以在其销售部要求查看这些证件,只有证件齐全才会减少购房风险。 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


·楼房拆建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


·离婚析产房子过户程序是什么
      离婚析产房子过户程序是什么?第一步,准备房产过户材料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房产登记申请书。第二步,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了。1、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2、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3、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费用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费用 1、税类:契税(房屋面积<90㎡,比例1%;90㎡≤房屋面积<140㎡,比例为1.5%;房屋面积≥140㎡比例3%),贴花费用5元/套。 2、费类:登记费80元,手续费产价2%,工本费20元。 (一)、没有房产证的 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没有房产...


·离婚房子过户给未成年子女怎么做
      夫妻双方在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情况下,选择了离婚的道路,而离婚最大的争议问题就是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如果实在有争论的,也有选择将房产赠与自己子女的情况,那么离婚房子过户给未成年子女怎么做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离婚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是否可以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


·夫妻离婚时怎样分割房产
      对很多家庭来说,房产是夫妻共有的最主要的财产了,所以当夫妻双方涉及到离婚的问题时,双方都会要求分割房产,并且都希望能够多分,由此也引发了不少纠纷。那么究竟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呢,这也就是说,夫妻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呢?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时怎样分割房产 夫妻...


·一般租房装修费谁承担
      一般租房装修费谁承担 承租人装修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要考虑在合同上有没有具体约定,一般有约定的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与承租人来协商解决。下面为您具体分析这两种情况: (一)双方有约定的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专修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达成了约定,应该按照约定执行...


·房管局他项权证多久出证件?
      平时需要贷款的时候可能会将自己现有的房屋财产作为一种抵押保证交给贷款结构,但是房屋毕竟在法律上还存在很多复杂的手续就需要产权人去房管局办理一份他项权的证明以免房屋的归属出现偏差。那么,房管局他项权证多久出证件? 一、房管局他项权证多久出证件? 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都是在产权证已经出...


·二房东诈骗该怎么处罚?
      二房东诈骗该怎么处罚?二房东诈骗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房产免税证明应该如何开
      房产免税证明开具的流程是:1、确定是否在免交范围内,五年以上的普通住房交易才可以;2、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免税申请,提交房地产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3、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证明,要是共有产权,产权人都必须到现场的。《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