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在生活中,我们都知道,银行为了防止贷款人违约,一般从银行贷款时,银行会要求贷款人提供抵押或者担保,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有些借款担保是无效的。那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同时,这些部门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断性。不可能因为其进行担保而将其财产执行而造成学校停学,医院停诊。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最高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人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由法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担保法解释》第五条规定“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保证规定》规定,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之提供保证的,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什么样的借款担保无效
此外还需注意的是,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在对外担保问题上我国法律和法规有严格的限制。《担保法解释》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1、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文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4、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上文的了解,相信您对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有了基本的了解。如果您对在签订借款担保合同时,不知道如何避免出现上文提到担保无效清醒地出现,建议您在签订担保合同之前,先咨询一下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可以更好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司法人变更之前债务谁承担
      您都知道对于公司来说资金方面的事情肯定是很重要的,很多公司为了更好的对资金进行周转一般都是会去借钱的,所以说对于公司来说很多都是有债务的。其中对于公司法人变更的话公司的债务一般都是由变更之后的公司来进行承担,那么规定是什么?公司债务的承担问题: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


·债权债务转移范本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移范本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移范本 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界定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将会导致债权人即使胜了官司,也将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不良后果。因此,债权人要谨慎预防。在预防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时,对于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界定方法有哪些呢?在向债务人追债时,如果发现债务人同意转移财产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债务人恶...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挪用公款归自己或他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


·信用卡欠款30万判多少年?
      信用卡欠款30万判多少年?信用卡诈骗30万元,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中“数额巨大”标准,依法量刑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依据:1、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


·广州天河沙河小额无抵押无担保贷款
      广州天河沙河小额无抵押无担保贷款 一、小额贷款的优点 1、程序简单、放贷过程快、手续简便; 2、还款方式灵活; 3、贷款范围较广; 4、营销模式灵活; 5、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质量高; 6、小额贷款社会风险小。 二、无抵押无担保小额贷款风险评估 对借款人的有关资格资质进行审查,...


·离婚协议上的债权债务一般是怎样确定的?
      离婚协议上的债权债务一般是怎样确定的? 离婚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女,__...


·有人欠钱不还人又找不到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人又找不到怎么办?1、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2、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人,你可以将其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一般责任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你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3、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及家属...


·那些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有哪些?
      那些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和物...


·借款合同担保方式包括什么
      借款合同担保方式包括什么 一、借款合同担保方式包括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1. 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 抵押: 抵押是指...


·别人欠钱不还联系不到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联系不到怎么办?1、诉前财产保全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产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2、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