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寻衅滋事罪双方都要抓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们知道,寻衅滋事罪我是国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行为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可能会被抓到公安机抓起来,公安机关会对其立案侦查,有人就有疑问,寻衅滋事罪是双方都要抓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为你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寻衅滋事罪双方都要抓吗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殴打,是指对他人行使有形力,造成他人身体痛苦的行为。换言之,殴打相当于国外刑法中的狭义的暴行。亦即,殴打应是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对于追逐、拦截、辱骂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轻伤结果或者导致他人自杀的,使用凶器追逐、拦截他人的,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追逐、拦截残疾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强拿硬要,是违背他人意志强行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夺取财物,也可以表现为迫使他人交付财物。对其中的财物宜作广义解释,即包括财产性利益。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对起哄闹事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判断,应以行为时的全部具体状态为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场所活动的重要程度、进入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活动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是判断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重要资料。

因此,有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可以看出,寻衅滋事罪是一方的犯罪,公安机关只处罚寻衅滋事的当事人,不会处罚被害人的。因此,寻衅滋事罪并不是双方都要抓起来的。

二、寻衅滋事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1、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2 、寻衅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情节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

(1)寻衅滋事,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基准刑为管制、拘役;造成人员轻伤的,基准刑, 为有期徒刑一年。

(2)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每增加1项或同一种情形增加一项,基准刑增加6个月。

(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轻伤每增加1人,基准刑增加六个月至一年。

(4)寻衅滋事致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达2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数额500元,基准刑增加一个月。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作案对象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孕妇的;

(2)损毁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以自残、自杀等方法威胁、要挟的;

(4)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足以造成严重践踏事故的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

因此,寻衅滋事罪并不会处罚双方,而是处罚寻衅滋事的犯罪分子,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为你答疑解惑。


·抢夺罪的数额标准是怎样的?如何认定抢夺罪数额?
      一、抢夺罪的数额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


·嫌疑人在法院判缓刑谁决定
      嫌疑人在法院判缓刑谁决定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司法认定是怎样的?
      小时候在医院中打疫苗的时候看到报刊墙上常出现关于妨碍他人治病被判罪的新闻消息,正当好奇心泛起的年纪总会问家人个所以然,然而对司法也是一知半解的家长都不能做出正确的详细解答。那么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司法认定是怎么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做一个概叙。 一、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什么? 妨害传染病...


·强奸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强奸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强奸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依照法院具体判决来承担,即接受刑罚。法定量刑标准如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


·刑事上诉抗诉形式有哪些
      一、刑事上诉抗诉形式有哪些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2、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


·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内容
      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内容 一、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1)刑讯的对象是侦查过程中的犯...


·非法私藏枪支罪的定义是什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枪是军人们的武器,也可能成为普通人犯罪的工具,所以我国法律是不允许私藏枪支的,那么在法律上关于非法私藏枪支罪的定义和立法标准又是怎么规定的呢?而对于犯罪的人又有着怎样的惩罚呢?只有了解相关的规定和立法标准,我们才能在知法的基础上不去触犯法律的界限,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非法持...


·犯了隐匿会计账簿罪怎么判刑
      犯了隐匿会计账簿罪怎么判刑 一、犯了隐匿会计账簿罪怎么判刑? 隐匿会计账簿罪的判刑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


·非法集资的判决怎么量刑?
      在我国,非法集资是受到国家严厉打击的。非法集资构成一定的条件应承担刑事责任。对于非法依次罪,国家规定了它的量刑标准,法院在对案件审理结束之后,会根据该量刑标准进行判决。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非法集资的判决怎么量刑?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集资的判决怎么量刑? 对使用诈骗方...


·抢夺军用物资罪既遂判几年?
      抢夺军用物资罪既遂判几年? 一、抢夺军用物资罪既遂判几年? 抢夺军用物资罪既遂判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三十八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


·组织卖淫罪应该如何处罚?
      组织卖淫罪应该如何处罚?《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