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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变更登记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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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变更登记要哪些材料
拥有土地使用权后最重要的事宜就是办理土地使用证,如果土地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在使用的过程中可能会给自身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很多方面都会收到限制,但是在办理之后可能还会出现意识的情况,那如果出现土地使用证丢失的话,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呢?

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办办理程序

1、土地使用者带个人身份证(属单位的需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单位证明)到规划地籍股申请查询土地登记情况;

2、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3、登报三十日后持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

办理期限 自国土资源局收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没有土地使用证会带来很多的问题,所以在土地使用证丢失之后一定要在尽快的时间内办理,否则遇到我问题的话处理起来是非常麻烦的,关于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这样的问题,其实在不同的地方会有不同的方式,但是大体都是相同的,我们到当地的土地管理局咨询即可得知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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