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变更抚养费的流程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离婚时,如果孩子由一方抚养,则另一方就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当支付的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孩子的生活时,我们是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的。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起诉变更抚养费的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起诉抚养费的程序即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

一 、起诉

写好起诉状提交到法院

二、受理

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 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审理前的准备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四、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的时间是在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 ,开庭审理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还要在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1、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后,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再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 ,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2、法庭调查

(1)在法庭调查中,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调查证据、鉴定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2)当事人陈述: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

(3)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和法庭调查的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4)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如果不能出庭,经法庭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语言,由法庭宣读;受诉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询问证人

的笔录应当在法庭上宣读)

(5)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证人发问,证人应当如实作答

(6)当庭出示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 当庭宣读鉴定结论 鉴定人向法庭宣读鉴定的方法和经过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法

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7)法庭审判人员或者勘验人员当庭宣布勘验笔录,拍摄的照片或绘制的图表,应向当事人出示,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

向勘验人发问

(8)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

、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8)不能当庭认证的证据,可以休庭合议后再予以认定

(9)合议之后认为需要继续举证或者进行鉴定、勘验工作的,可以在下次开庭质证后认定;如果认为此次法庭调查,未能查

清案件有关情况,法庭可以决定第二次开庭 .

(10)法庭决定再次开庭的,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本次开庭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庭审已经确认的证据,并指明下次开庭调查

的重点。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必要的证据已经齐备,即可宣布终结法庭调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

4、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评议完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变更抚养费的相关流程,供你做一个了解,但是诉讼是非常麻烦的,它还涉及到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的问题。要是你对此有任何的疑问,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他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父母赠与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赠与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且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


·夫妻一般多久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
      夫妻一般多久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根据我国的法律,我们可以了解到,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夫妻结婚后一定要有性生活,除非夫妻双方有一个是拥有生理上的缺陷而不能拥有夫妻生活,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出离婚的。若夫妻双方没有夫妻生活达两年及以上,并且两人处于分居状态,夫妻中的一人可依法提出离婚诉...


·离婚赔偿金额太低怎么处理?
      我国《婚姻法》对离婚赔偿有相关的规定,但是没有离婚赔偿金额的相关规定,因为赔偿金的数额不好确定,那么离婚赔偿金额太低怎么处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赔偿金额太低怎么处理? 离婚赔偿金额太低,双方可以协商适当增加或向法院申请增加赔偿金...


·起诉离婚可以拒绝调解吗?
      有的人起诉离婚态度比较坚决,同时也希望可以尽快的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在法院进行调解的时候,可能就会拒绝调解。但从我国法律角度来分析的话,一方起诉离婚可以拒绝调解吗?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可以拒绝调解吗 1、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


·孩子是女孩对方无抚养能力怎么办?
      孩子是女孩对方无抚养能力怎么办? 在孩子未独立之前离婚的,双方应当明确协商孩子抚养以及抚养费支付的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通过法院的判决确定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那么,孩子是女孩对方无抚养能力怎么办?详情参考下文。 孩子抚养权应...


·天津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在感情破裂后,能通过协议的方式协商离婚事宜,继而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形四较为罕见的,故而,当事人一般会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我国各地的诉讼离婚的受理地方,由于管辖地的不同,受理单位也是存在差异的,对于生活在天津的朋友,天津起诉离婚去哪里? 一、天津起诉离婚去哪里? 根据我国《民事诉...


·最新婚姻法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能够对财产分割、子女的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协议离婚的话,程序上要方便得多。但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处理不好财产以及子女抚养的问题,往往需要经过诉讼才可以解决问题。那么,最新婚姻法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 一、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


·不可以。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
      不可以。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 只有在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当事人发生意外,如被告为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当事人正在就医等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不到庭参与庭审,可以由法定代理人出庭参与庭审。 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而这个必须双方在场才可...


·离婚后私自同居受法律保护吗
      有的夫妻在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但却还是共同生活在一起,俨然又过起了同居生活。那么对于这种,夫妻离婚后私自同居的行为,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呢?具体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私自同居受法律保护吗 这个问题备受关注,答案是:离婚后私自同居是非法的,其婚姻关系...


·一、二胎放开后现在还要社会抚养费吗?
      一、二胎放开后现在还要社会抚养费吗?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还是要缴纳的。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


·离婚案抚养费不服判决怎么办?
      夫妻在决定离婚时,需要先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协商达成一致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合意则只能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对于子女抚养费问题,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对一审法院判决的结果有异议,是否能提出自己的主张进行上诉,离婚案抚养费不服判决怎么办呢? 一、离婚案件上诉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