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出的时候一般都是将驾驶的机动车停放在相应的停车场内,而停车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外出的时候一般都是将驾驶的机动车停放在相应的停车场内,而停车场也会根据实际停车的车型、时间等等收取一定的费用,同时为停放的机动车提供一定的安保。换言之,要是在停车场内的车辆受损的话,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停车场作出赔偿的。但现实中也有停车场不担责的情形,那到底停车场对车辆受损不担责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临时占道停车场无特殊约定不担责
以临时占道停车场为代表的场地租赁停车场,除车主和停车场另行专门约定成立保管关系的特殊情形外,在车主与停车场之间成立的是停车场地临时租用合同关系,车主交纳的费用仅是场地租赁费而非保管费,在停放车辆发生丢失、毁损时,停车场并不承担保管责任。不过,临时占道停车场同时负有在显要处标明“临时停车场”字样,并且向车主发放的收费凭证上需明确标明,所收费用为停车场地租金费的义务。如未履行而致车主有理由相信与停车场形成机动车辆保管合同关系的,停车场仍应担责。
二、免费停车场无重大过失不担责
1、免费停车的停车场仅在其对保管车辆的毁损、灭失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商场、饭店等消费性场所提供的“免费停车”,应是商家提供给顾客的一项配套服务,是有偿商业行为,在该情形下停车场不能定义为免费停车场,对停放车辆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非消费性场所的免费停车场,停车场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未托付保管物品被盗不会赔偿
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如果欲一并就车内物品与停车场达成保管合同,需另行就车内物品与停车场缔结保管合同,并交纳相应的保管费用。如果车主既未将车内的贵重物品交付停车场管理人员,也未将贵重物品放置车内的情况明确告知停车场管理人员,该情形下车内物品不应在赔偿范围内。停放在停车场内的车辆受损的话,此时还需要分析实际的情况。要是属于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话,那即使车辆遭受了损害的,此时也不能要求停车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而要是在这方面产生了争议的话,不妨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乱停车怎么处罚?
      乱停车怎么处罚?分几种情形?违法停车不仅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妨碍了他人的交通通行,更会给自己造成不便。每个人都要提高个人的素质,在不违法的基础上,更要做一些有益于社会的事。那么,在针对乱停车怎么处罚?具体分哪几种情形呢?下面,听一听我们怎么说:违法停车的处罚分三种情形:1、机动...


·一、摩托车无牌无证醉驾与小车刮碰负全部责任吗?
      一、摩托车无牌无证醉驾与小车刮碰负全部责任吗? 摩托车无牌无证醉驾与小车刮碰也不一定要承担全部责任,应当由车辆驾驶人负主要责任,具体责任划分还需要依据事实来判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该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交通事故中要是造成了人员受伤的话,为了更好的对事故做出处理,此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要求,对受伤的人进行专业的伤残鉴定。此时就要先确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了。那到底该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该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 发...


·公积金可以贷款买车吗?
      公积金可以贷款买车吗?公积金不能贷款买车,公积金是用来买房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支出超出...


·交通违章缴纳罚款的流程是什么
       其实现在各政府在城市交通规划和管理的这一方面还是有很大的进步空间的,不管是地铁,公交,公共自行车等各种出行方式都为道路容量不足起到了很积极的作用的。现在还是有很多的司机就特别的不自觉,各种各样的交通违章每天也特别的多,可能是有些人还不了解交通违章缴纳罚款的流程是什么? 一、交...


·一、交通事故韧带撕裂算几级伤残?
      一、交通事故韧带撕裂算几级伤残?交通事故韧带撕裂算九级伤残,交通事故左股骨骨折伤会被评定为九级伤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是进行赔偿的重要依据。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一场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程度可轻可重,严重的会导致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也是非常多的。二、交通事故伤...


·指示交付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指示交付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指示交付适用于不动产。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二、交付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


·什么车不可以进高速公路
      什么车不可以进高速公路 一、什么车不可以进高速公路 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对于拖拉机、轮式专用机动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每小时70公里的机动车,都不能进入高速公路。 另外,即使非上述限制种类的机动车设计最高时速超过了每小时70公里,但...


·最新交通事故伤害处理办法全文
      交通事故不管是造成的财产损害还是人身伤害,都需要对事故作出及时的处理。为此国务院专门制定了《交通事故伤害处理办法》,那么您知道这个办法里面是如何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交通事故伤害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


·一、无证无牌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无证无牌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无证无牌车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与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一样的,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根据事故责任确定双方损失承担分配比例,各自承担赔偿责任。无牌照机动车肯定无保险,因此在事故应由本方车辆承担的赔偿责任完全由个人承担。交警在处理完事故后,可以就无牌照...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如何维权?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如何维权? 交通事故全责方可以通过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协商来维护自身的权利,或者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