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证动迁给补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土地使用证动迁给补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城市是随着人们的生活和发展所逐渐形成的,这是一种属于人们创造的艺术品。为了解决城市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例如交通拥挤等,促进城市的发展规划,在进行公共设施的时候,需要对于土地进行征用。那么,关于土地使用证动迁给补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什么是动迁
所谓动迁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的拆迁。动迁房: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3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二、土地使用证动迁给补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有国家土地使用证拆迁征地要看土地被谁征用,政府根据地方政济发展状况,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各地补偿标准不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综上所述,动迁指的就是因为土地开发,城市规划等原因对于公共设施所在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征用,并对土地上的附着物进行的拆迁。我国依法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土地使用证动迁给补偿的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关于补偿费的问题没有具体的规定,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来做出新的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行政调解案例
      征地拆迁行政调解案例 一、案情介绍: 其于2004年左右从同村居民处购置一地块(持有国土证书)并修建了面积500余平方米的房屋,用于居住、租赁及开设企业。因委托人多年在外工作,未收到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书面文件,征收实施部门未提供书面详细补偿安置标准及计算方式。征收工作人员...


·我国法律法律中对于那种在综合用地上面修建的房屋,一般产权就是
      我国法律法律中对于那种在综合用地上面修建的房屋,一般产权就是50年,这与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的产权规定都是不一样的。50年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那要是5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理才好呢?很多人都不清楚,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5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理 1、 综合用地房屋建筑产权...


·深圳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深圳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我国的土地是归属于国家或者具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故而即使公民依据合法的方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也是不能长久的使用的,有时间的限制。对于此种情形,各地相关国家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处理情况进行了规定,且各地的规定是有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


·江西上饶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江西上饶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江西上饶市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上饶市2013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上饶市国土局会同信州区政府、北门街道办以及相关部门,经对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


·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
      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 江苏省地处我国长江流域,河流密集,很多农民都在自家土地上修建了鱼塘。当政府因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用土地的时候,会对农民发放一笔补偿款。具体能够拿到的钱数是被征地农民最关心的事情。那么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样板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样板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证吗?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证吗?商品房是开发商以盈利为目的公开销售的房子,一般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相应的房产证件也会办理齐全,人们还都是比较倾向买这种新房子的。那么有商品房的土地使用证吗?我们告诉你是有的,您通过以下文章也将会了解到怎么办理商品房的土地使用证。 一、土地证和房产证是享...


·土地使用权投资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投资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在进行投资的时候,投资的方式和种类是有很多种的,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一种方式,而土地使用权投资就是一种常见的方式,但是,我们在进行使用土地使用权来进行投资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条件的,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条件都是有哪些吧。 土地使用权投...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样本管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样本管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样本管理办法 一、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本办法。 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


·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
      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 土地的征收,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向被征地者支付补偿金的,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经济发展水平也不仅相同,故而各地的征地补偿金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呢? 一、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 ...


·城镇土地使用暂行条例
      城镇土地使用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