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资质司机肇事后交强险是否赔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无资质司机肇事后交强险是否赔偿无资质司机其实一般就是指那种并不具有驾驶该机动车资格的驾驶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肇事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而实际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也是肯定的,那此时无资质司机肇事后交强险是否赔偿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司机无证撞伤同事被告上法庭,于是将追加为被告,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昨天上午,此案在海淀法院宣判,保险公司被判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支付伤者修车及误工费用共780元。去年4月,江先生开着妻子名下的车送孩子上学,在学校门口撞了骑车送孩子上学的一名同事。交警认定江先生负全责。江先生和同事没有对结论表示异议。由于是同事,两人当时约定,治疗费用等治疗终结后一次性结算。半年后,江先生的同事向他提出了8000多元的索赔。江先生认为治疗费用不可能这么高,拒绝支付。两人协商不成后,江先生被同事告上法庭。在诉讼过程中,江先生将车辆投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公司)追加为被告,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今年4月13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江先生的代理律师认为,交强险投保的是车辆,而不是驾驶员,交强险应该无条件地进行赔偿。中保公司发现江先生肇事时所持有的驾驶证为特种驾驶证,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持此种驾驶证不可以驾驶普通车辆。中保公司认为交强险条例规定,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应免责,不进行赔偿。即便进行了抢救费用的垫付,也可以向驾驶人追索,其他费用就更不应该赔偿。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及人身伤亡的,应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赔偿数额范围内,向江先生的同事支付修车费 280元、误工费500元。
释疑

车主有过失不影响交强险赔付
律师提醒您:交强险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在车辆遭遇突发事件时给提供强制性的救助。尽管本案中车主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资质的人员驾驶造成事故,负有一定责任,但是交强险是保险公司与车主签订的合同,它是否赔付不应以区分车主责任决定,而应以是否给事故受害者造成人身损害来决定。交强险免责条款是保险公司基于自身利益制定的格式化条款,交强险条例第22条中提到“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实际上说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保险公司必须赔付受害人,至于是否追偿是在赔付之后保险公司和致害人之间的事情。综上,我们可以知道即使是无资质司机肇事后,此时也可以在交强险的限额内作出赔偿的。而对人身损害的赔偿与对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却又是不一样的,对于不足的部分,那一般就是由肇事一方实际承担了。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同时还能就你的具体问题,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物业费是交房的时候开始算吗
      是的,业主可以以实际交房的时间开始计算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


·单位车劳动关系的确认
      单位车劳动关系的确认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过对于现实中存在的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形下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因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目前审判实践中对此通常都是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报案能撤案吗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报案能撤案吗?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报案后是不能撤案的,因为醉驾出车祸涉嫌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没有撤案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一、起诉对方交通事故的材料有哪些?
      一、起诉对方交通事故的材料有哪些?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③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④受害人及近亲属...


·一、的士车要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的士车要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按照出租车的每日实际收入乘以误工天数,然后再乘以你的责任比例。如果数目合适,你就给,如果你觉得要的太多,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实际收入证明。二、撞了出租车和撞了私家车有什么不同?首先,出租车和跟咱们私家车,虽然都是小轿车,可是他们的本质是不同的,出租车叫...


·对于交通事故怎样处罚的?
      对于交通事故怎样处罚的? (一)、尚不构成刑法标准的处罚 1、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证。 2、造成重大事故,负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临时工工伤应该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临时工工伤应该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一、临时工工伤应该提交的材料 1、临时工如果发生工伤,所享受的待遇和正式职工是一样的,并且现在劳动法里也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因此你可以向工伤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


·儿童车祸骨折索赔的项目
      儿童车祸骨折索赔的项目一、儿童车祸骨折索赔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汽车海外并购法律风险有哪些
      汽车海外并购法律风险有哪些 一、海外并购 海外并购是指一国,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的一定份额的股权直至整个。海外并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市场和两个以上政府控制下的法律制度,其中"一国跨国性企业"是并购发出企业或并购企业,"另一国企业...


·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条件都有哪些
      对于刑事案件来讲,一般是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在侦查结束之后提交给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而此时也是有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那对于交通肇事罪而言,法律中规定的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条件都...


·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是经常性出现的意外事故,当其发生时就会产生交通事故赔偿金,死者因他人致害受伤或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那么具体的内容是怎样的呢?下面的我们就2017年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为您解答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