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婚姻关系终止其实也就意味着夫妻之间要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实践中,夫妻离婚并不是说无缘无故的,这总是会有一定的原因。那通常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呢?针对这问题,我们收集了有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婚姻关系是因为男女办理了合法的结婚手续而形成的,当然日后也是可能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导致婚姻终止,究竟婚姻终止的原因都包括了哪些?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解除的原因包括两种法律事实:(一)婚姻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终止。(二)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踪而终止婚姻关系,宣告失踪期间双方均不得再婚。婚姻关系因主体一方死亡,必然导致婚姻关系的终止或消灭。这是因为,婚姻是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综合体,夫妻关系则是一种特殊的人身关系,以配偶双方的生命存在为前提。但是在实践中,死亡有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之别。自然死亡是配偶一方或双方确定的实际死亡,这时,无论法律是否明文规定,其婚姻关系自然终止。而宣告死亡,则是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做出其死亡宣告的推定性死亡。它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因此,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情况下,既不需要行政机关的确认、发给离婚证,也不需要人民法院的宣告,婚姻关系就自然终止。
二、终止婚姻关系需要哪些证据
1、涉及家庭暴力的,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2、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3、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此时不仅仅是因为离婚会导致婚姻关系的终止,在一方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也是可以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当然了,要想终止婚姻关系,也是需要实际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才行的。



·双方无能力抚养孩子离婚后抚养权归谁?
      夫妻双方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离婚,当一段婚姻走到尽头,孩子究竟由谁抚养就成为双方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在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中,有大部分是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同样,也有一些父母经济能力不佳,那么,双方无能力抚养孩子离婚后抚养权归谁?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双方无能力...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


·法律离婚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法律离婚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法律离婚财产分配规定是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国家赔偿的申请期限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如果说给他人的身体或者是精神上受到伤害。那么是肯定需要赔偿的。当然,无论是国家还是公民个人,都需要进行赔偿。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所造成的,那么需要国家赔偿。因此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国家赔偿的申请期限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下面为您介绍。一、申请国家赔偿期限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


·夫妻双方怎样立同一个遗嘱夫妻共同遗嘱是一种特殊的遗嘱形态
      夫妻双方怎样立同一个遗嘱夫妻共同遗嘱是一种特殊的遗嘱形态,我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上都未对其作明确规定。首先,夫妻共同遗嘱在法律上虽未明确规定,但其仍然是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及(或)其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行为,应受法律保护。并且司法部颁布的《公证细则》中亦对共同遗嘱的公证办理作出了规...


·一、二次起诉离婚理由及内容应包含哪些?
      一、二次起诉离婚理由及内容应包含哪些? 第二次起诉之前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有争对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能对第二次离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之前已经写过离婚诉讼书了,但是法院驳回了自己的离婚请求,所以才会有第二次离婚诉讼书的出现,那么第二次离婚诉讼和第一次离婚诉讼的书写有什...


·离婚时已有孩子的
      离婚时已有孩子的,还要涉及到抚养费的问题,具体到抚养费的期限、金额等内容。然而在我国可以货款付抚养费吗?答案当然是不可以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需要付抚养费的一方,有条件可以一次性付清;没有收入来源的,可以拿财物相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


·我们知道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来说是由家庭中的父母承担
      我们知道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来说是由家庭中的父母承担,但是也存在很多的不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的人员,比如说未成年少女的生育问题,双犯罪人员的孩子抚养问题等等。社会抚养费征收机关是哪里?这个一般是计划生育的行政部门进行征收,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生活,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社会抚养费...


·因为第三者起诉离婚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不管时代再怎么变化,我国大多数的公民对一些最基本的道德要求还是一样的,就比如多数人其实对于插足他人婚姻的第三者就是带有色眼镜来看待的,当然,除了第三者本人以外,在婚姻关系当中的出轨这一方也会遭到社会公民的唾弃,因为这种情况起诉离婚的夫妻不在少数。那么,因为第三者起诉离婚是否可以要...


·不离婚户口能迁回原籍吗
      没离婚,能把户口迁移回原籍。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夫妻生活过程中,如果男方有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女方不想维系婚姻的时候可以提出离婚。这种情况下,离婚后子女基本归女方抚养,男方要每个月支付一笔抚养费。而有时候男方会以不支付抚养费为由拒绝离婚。那么,女方想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一、想离婚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