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妻子拒绝生育丈夫能起诉离婚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男女在建立了夫妻关系之后,那么双方就是负有一定的权利义务,其中比较常见的义务就是忠贞义务,而权利则就是生育权。那现实中,要是出现妻子拒绝生育的情况,此时丈夫能起诉离婚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妻子拒绝生育丈夫能起诉离婚吗
每一对夫妻都想要生育一个孩子,也有很多家庭因为孩子离婚,孩子是夫妻之间爱情的结晶,代表着父母在这个世界生命的延续,传宗接代向来被中国人视为天生之使命。那么妻子不愿意生孩子丈夫可以起诉离婚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如果妻子不生孩子,当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同时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即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由此可知,妻子不愿生孩子,丈夫当然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法院不一定支持,需要证明夫妻之间确实因妻子不愿生孩子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二、何种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民法典》在规定准予离婚的条件的同时,也规定了不准予离婚的情形:1、夫妻感情未破裂。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现实中,要是妻子拒绝生育的话,此时无疑是对丈夫生育权的侵犯,而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丈夫依法向法院起诉离婚,至于离婚请求是否会得到支持,则还要看能不能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只有认定感情破裂之后,才能准予夫妻离婚。



·孩子参与家庭财产分割吗?
      一、孩子参与家庭财产分割吗?不参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或者其他途径得到的譬如工资,利息,奖金,房租,股票收益等等收益获得的实物或者货币形式的财产性物质。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的 所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然有一方明确表示放弃的除外 ),分割是夫妻双方的事 无关第...


·一、现在离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一、现在离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现在离婚彩礼钱不一定能要回来,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登记结婚需要注意什么
      结婚不仅是男女的事情,这还与男女背后的两个家庭相关。因此,男女决定结婚的,应该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而在具体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也有一些是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那么登记结婚需要注意什么呢?包括结婚条件、程序等等,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介绍。 一、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


·无效婚姻条件及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效婚姻条件及法律后果是什么?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严格地讲,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的一个种类,它只是用来说明借婚姻之名而违法结合的一个特定概念。无效婚姻本身并不成其为婚姻,它只是一种同居关系。无效婚姻的概念...


·离婚后小孩想跟谁就跟谁吗?
      夫妻双方离婚时,有孩子的情况下,总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一般认为都会以孩子的意愿为主,但是其根据孩子的年龄,如哺乳期的孩子一般有母亲抚养,其次,还需要考虑大人的情况是否对孩子有不利影响等,所以并不是小孩想跟谁就跟谁的。下面的我们将对离婚后孩子的归属问题进行详细介绍,希望对...


·婚姻法中离婚给孩子分配财产吗
      婚姻法中离婚给孩子分配财产吗?一般是不给孩子分配财产的,离婚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孩子的财产,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离婚后女方不要抚养费
      离婚后女方不要抚养费 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作为义务支付抚养费肯定是必须的,但法律对此并没有强行规定,如果对方不需要给予抚养费的话,也是可以不给于抚养费的,但是对方是有权利随时要求给予抚养费的。 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主要是特殊情况下减免...


·诉讼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不同的离婚方式下有不同的条件要求,而此时对具体的离婚手续也是有要求的,选择了不同方式离婚,自然需要先搞清楚具体的手续,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那其中诉讼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需要...


·我国是一个家庭制的国家
      我国是一个家庭制的国家,在非独生子女的家庭当中,对于父母的财产以及遗产继承方面等问题都需要作出一定的要求规定。对于财产的分配需要与子女的实际收入情况、父母的赡养问题等多方面条件相联系作出说明。那么家里遗产继承及财产分割如何分配? 家里遗产继承及财产分割如何分配? 遗产继承指生前...


·农村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现实中,给予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其实并没有一个最低的说法,而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农村中,父母离婚涉及到抚养费计算问题的时候,这都是需要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现实中有人就在咨询农村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农...


·河南省国家赔偿规定赔偿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是法律规定的由国家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的一种方式,包括经济赔偿、补偿赔偿等。国家赔偿所针对的情况主要是国家机关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对公民造成伤害,各个地区对于国家赔偿的标准和赔偿的范围有不同的规定,本文我们就针对“河南省国家赔偿规定赔偿范围是什么?”这一问题给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