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网络诈骗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刑事网络诈骗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网络诈骗犯罪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发展发案率呈现上升的趋势,为了打击网络诈骗犯罪,人们在遭遇到这类犯罪时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只有这样犯罪人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才能减少网络诈骗犯罪的数量。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刑事网络诈骗办案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网络诈骗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

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大同小异,从接到报案开始——进行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刑事拘留——继续侦察,完善证据链——侦察结束提交检查机关——检查机关审查认定,(如果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批准逮捕;(如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还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不予起诉——起诉。

二、诈骗罪量刑标准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刑法修正案(七)》新增诈骗罪量刑标准: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诈骗罪数额的认定

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如果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掌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如果能够确定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掌息不属于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无法发还未查明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个人欠款、货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属恶意取得,应当一律予以追缴;如确属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申付强诈骗案如何认定诈骗数额问题的电话答复:即在具体认定诈骗犯罪数额时,应把案发前已被追回的被骗款额扣除,按最后实际诈骗所得数额计算。但在处罚时,对于这种情况应当做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总而言之,刑事网络诈骗办案流程一般是先 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受理之后进行侦查,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后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等到法院审判之后交付监狱等部门执行判决的刑罚。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玩忽职守80万经济损失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80万经济损失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玩忽职守80万经济损失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80万经济损失的量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玩忽职守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玩忽职守的立...


·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刑最新规定
      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


·刑诉法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我国自从新中国建立以来一直是法治社会,而在法治社会中人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提高,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如今在法治社会中我们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刑事诉讼的时候要注意诉讼时效,保证自己能够顺利的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刑诉法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以...


·刑法总则犯罪未遂是怎么处罚的?
      刑法总则犯罪未遂是怎么处罚的?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对于未...


·事业编人员醉驾会不会被开除醉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事业编人员醉驾会不会被开除醉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和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会被开除公职。我国对酒驾的查处力度一直很大,特别是在最新的刑法修订案件中,将醉驾列为危险驾驶行为,行为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


·刑诉法关于如实供述的要求是什么
      一、刑诉法关于如实供述要求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自首)。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比照自首),3.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对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联系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联系是什么?联系: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科技的发展给我们生活提供了越来越多的便捷,但是对于一些公民隐私和个人权利的侵犯也比较方便。我们公民对于自己的信息的保护意识比较淡薄,所以很多情况下会被人钻了空子。在我国的刑法当中,有专门这么一条罪名,就是对于公民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如果有其他人...


·什么样的刑事案件符合自诉
      什么样的刑事案件符合自诉 一、什么样的刑事案件符合自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具备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形,公诉机关无权对此类案件提起公诉。它包括以下四种...


·故意伤害罪最轻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最轻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最轻的处罚为管制,也就是不用坐牢,还可以判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再缓刑,也不用坐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


·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吗,羁押期限是否能折抵刑期
      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吗,羁押期限是否能折抵刑期 羁押是将嫌疑人、被告人暂时的关押在一定的场所,此时对其人身自由是进行了限制的。而要是日后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刑的话。那么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吗?这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 一、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吗 根据《刑法》第四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