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质量安全永远是人们关注的重点,关系着整体工作的成功与否,是每个生产经营行业所关注的重中之重。建筑工程关系着使用者的安全与体验,对其安全性应有更高的要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又细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那么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

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在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需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应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验收的环节。

此外,施工单位还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若在自检的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且在整改完成后提交竣工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后,在其负责人的带领下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后规定的15d内,由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竣工报告、文件等进行备案。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主体结构以及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应由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由设计、勘察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

除此之外分部工程验收均由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负责。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通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整记录并汇总所有的检验批验收明细,在核查确保其符合标准后报给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且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需签字,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即为工程质量验收通过。

此外,在验收分项工程时还需注意核对检验批的部位有无缺漏、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及签字等是否齐全。

检验批质量验收检验批验收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中最基础的部分。

其标准需明确,且在检验批质量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已完成自检工作。

若存在问题需进行自行整改处理,然后再申请进行验收工作。

验收人员应为符合资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检验批验收须通过与现行规范进行对比,且细致地检查,详细核查施工记录、检查记录等。

一项工程施工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它就可以投入使用,只有当其通过验收后,才可以正式服务大众。

所以,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应认真对待,验收时由专业人员核查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流程都不能忽视。

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哪些?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8、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根据阅读上文内容介绍可知,关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这一问题,其细分为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质量的验收就是通过将完成的工程与标准化工程相比较,对其安全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估,从而判断其是否为合格的工程。


·诚如我们所知劳动者在正式入职前必须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
      诚如我们所知劳动者在正式入职前必须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有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后其各项行为才受法律保护,如果要变更或终止劳动关系才会有据可循。但是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仍有诸多问题存在,如原单位没解除劳动关系能入职新公司吗?下面就由我们针对此问题展开介绍,看完介绍后...


·2023工程合同审查的重点是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重点是什么?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有些合同在工程概况条款中约定了合同总额,该数额是确定的,但在付款条款中又约定了经审计后再付款,显然,这样的合同条款是相互矛盾的,因当在合同总额...


·今年国庆中秋加班工资怎么算
      今年国庆中秋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今年国庆中秋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庆中秋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每天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关于加班费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关于加班费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需要时间的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需要时间的,但是我们并不清楚这个时间鉴定多久才可以,下面我们一起带您来了解一下工伤伤残鉴定时间硬要三个月才能进行吗?根据相关的规定,不一定要三个月才可以在受伤人的恢复期间,就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下面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1.不一定是三个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女职工怀孕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办?
       一、怀孕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办? 女职工在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法定自然顺延至三期结束.不需要续签! 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


·公司法人可以拿工资吗?
      公司法人可以拿工资吗?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不是指具体的自然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可以拿工资,根据具体的工作和职位,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来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要实现全面依法治国,首先是要实现有法可依。但法律制定完备之后,要想使该法律得到实施,法律的效果得到全面的发挥,少不了实施条例的辅助作用。《劳动合同法》在规范我们劳动市场、调整劳动关系方面效果显著,少不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下面我们为您提供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之前发包方与承包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之前发包方与承包方需要就施工的一些情况签订一份施工合同,合同需签订需要按照诚信公平的原则进行合同的签订,那么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


·延长工作时间后怎么算工资
      用人单位为了单位的经济效益,多多少少会安排劳动者加班,也就是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延长工工作时间,单位也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那么延长工作时间后怎么算工资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延长工作时间后怎么算工资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