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配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配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是什么我国为了产品质量标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了对产品质量的监控,对相关行业进行了产品质量规定,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产品质量法。任何企业都必须要满足国家对其行业的质量标准规定,才是合法的经验产品。电力工程是众多行业工程的一种,与人们生活与安全息息相关,那么配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什么是产品质量标准
产品质量标准是产品生产、检验和评定质量的技术依据。产品质量特性一般以定量表示,例如强度、硬度、化学成分等;对于难以直接定量表示的,如舒适、灵敏、操作方便等,则通过产品和零部件的试验研究,确定若干技术参数,以间接定量反映产品质量特性。对企业来说,为了使生产经营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则从原材料进厂,一直到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都必须有相应标准作保证。它不但包括各种技术标准,而且还包括管理标准以确保各项活动的协调进行。
二、现行标准
我国现行的产品质量标准,从标准的适用范围和领域来看,主要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部颁标准)和企业标准等。1、国际标准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以及其它国际组织所制定的标准。其中ISO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它成立于1947年,到2002年它已有117个成员,包括117个国家和地区。ISO现已制订10300多个标准,主要涉及各个行业各种产品的技术规范。IEC也是比较大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它主要负责电工、电子领域的标准化活动。2、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是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1988年,我国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1987年发布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等国际标准仿效采用为我国国家标准,编号为GB/T10300系列.它在编写格式、技术内容上与国际标准有较大的差别。从1993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等同采用ISO9000系列标准,编号为:GB/T19000-ISO9000系列,其技术内容和编写方法与1509000系列相同,使产品质量标准与国际同轨,以利于适应“复关”形势。我国的国家标准是采用等同于现行的ISO9000:2000标准,编号为GB/T19000-2000系列。3、行业标准行业标准又称为部颁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当某些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则可以制定行业标准。4、企业标准企业标准主要是针对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而产生的。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只能在企业内部适用。规定产品质量特性应达到的技术要求,称为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是产品生产、检验和评定质量的技术依据。产品质量特性一般以定量表示,例如强度、硬度、化学成分等;对于难以直接定量表示的,如舒适、灵敏、操作方便等,则通过产品和零部件的试验研究,确定若干技术参数,以间接定量反映产品质量特性。
三、配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
工程质量等级可划分为:质量合格,不合格和优良。单元组成分部,单元工程主体,工程主要检查项目要求合格(没有优良)基本项目达到70%合格为合格,少了就不合格。90%以上合格为优良(外观鉴定为85%优良)出现质量事故(一般较大质量事故)全部返工的需重新评定等级。不全部返工的只能为合格。质量缺陷的只能为合格。所有该分部的单元50%以上优良为优良。根据阅读上文内容介绍可知,关于配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已有所解答。行业标准是行业的基础和门槛,是使企业生产产品合法进入市场经营的前提。任何生产经营企业都必须遵照国家的产品质量法,在法律和政策的规范内进行合理的操作。



·《劳动法》加班工资多少钱一个小时?
      《劳动法》加班工资多少钱一个小时?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


·辞退员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是什么?
      辞退员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是什么? 一、辞退员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是什么? 辞退员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法当中25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


·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吗?
      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吗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工资有以下规定: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工厂倒闭工资怎么拿,有什么规定?
      工厂倒闭工资怎么拿,有什么规定? 一、工厂倒闭工资怎么拿 根据《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企业依法破产倒闭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工资。在破产清偿中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程序,首先支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破产企业的职工的安置费,根据1997年国务院颁发...


·劳动合同未满辞退赔偿多少
      劳动合同未满辞退赔偿多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包括哪些?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包括哪些? 一、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包括哪些? 1、调解原则 调解的原则中说劳动争议可以用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应当在发生争议后先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并认真遵守履行,只有在调解无效时,才由仲裁机构和法院来解决。调解委员...


·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国庆节属于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是国家规定全体公民都可以放假的节日。国家规定了在国庆节期间劳动者可以带薪休假,如果企业需要劳动者加班的,应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加班费。那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起来看看吧。 一、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


·需要向人资以及社保局提出工伤的认定请求企业必须在
      需要向人资以及社保局提出工伤的认定请求企业必须在发生工伤后的30天内申报,假如企业没有提出申请,那么遭受工伤的员工和他们的亲人可以在一年期限内请求认定。要提供的资料包括:请求认定工伤的申请材料表(可以从社保局的相关网站下载)、能够证明和企业确立劳动关系的相关资料证明、以及医院的相...


·第二次工伤鉴定更改是否有可能
      工伤鉴定的结果尽管说在一般情况下是比较公正的。但是,也不一定所有的事情都是绝对的。有些时候,鉴定的结果是受很多方面的因素影响的。所以说,在拿到鉴定结果以后,如果对鉴定的结果不服的话,就可以申请二次鉴定。那么,第二次工伤鉴定更改是否有可能呢? 一、第二次工伤鉴定更改是否有可能? ...


·劳动合同变更转签是否该赔偿 有什么风险
      一、劳动合同变更转签是否该赔偿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转签劳动合同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通常需要将原劳动合同解除重新签订新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保留原劳动合同的工龄,仅仅是变更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一、工伤长期待遇包含什么?
      一、工伤长期待遇包含什么? 工伤长期待遇包含工伤的伤残等级赔偿待遇、遗留的伤残赔偿费用以及护理费用等。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