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除了建筑设施工程质量是十分重要的,同时居住的建筑装修装饰关注着建筑的美观以及它的使用性能,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对于居住的装修装饰是十分重视的。为了促进装修装饰工程质量的改善,我国制定了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我们将在下门为您作出详细介绍。
一、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做主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6、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7、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二、 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1、以人为核心人是质量的创造者,工程质量过程管理必须“以人为核心”,把人作为管理的动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人的责任感,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提高人的素质,避免人的失误;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序质量、促进工程质量。2、以预防为主“以预防为主”,就是要从对工程质量的事后检查把关,转向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对产品的质量检查,转向对工作质量的检查、对工序质量的检查、对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这是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3、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数据是质量控制的基础和依据。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必须通过严格检查,用数据说话。4、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在处理问题过程中,应尊重客观事实,尊重科学,正直、公正,不持偏见;尊纪、守法,杜绝不正之风;既要坚持原则、严格要求、秉公办事,又要谦虚谨慎、实事求是。综上所述,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装修装饰工程,必须与建筑物的安全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相适合,符合国家对于装修装饰材料的规定,使用的材料应当进行防火,防腐,防虫处理以及装修装饰工程所用材料必须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等等。同时工程质量控制要以人为核心,以预防为主。



·一、劳动合同到期三次续签后不续签怎么赔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三次续签后不续签怎么赔偿? 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跟你续签,而你仍不同意续签的。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


·退休工龄如何计算
      退休工龄工资跟缴费年限、缴费基数、退休年龄、何时参保、何时退休、何地退休等因素都有关。但现在没有工龄的规定了,全部按照缴费年限计算,在实行缴纳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参加工作的工作年限,或者曾经上山下乡,入伍服役的,下乡插队或者军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和实行缴纳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实际缴费年限...


·员工癫痫工伤鉴定为几级?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突发职业病的或者是因为意外的事故,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是工伤。工伤鉴定是工伤中的核心部分,工伤鉴定是鉴定员工工伤的伤残等级到哪一级了。之后根据鉴定的结果,给予相对应的补偿。那么员工癫痫工伤鉴定为几级? 一、员工癫痫工伤鉴定为几级 癫痫...


·一、法律规定工牌丢了会被辞退吗?
      一、法律规定工牌丢了会被辞退吗? 不会被辞退的; 根据原劳动人事部等四部门劳人劳[1987]5号文件规定:企业对违纪职工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于那些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然无效的,可以按照《辞退规定》予以辞退。 企业辞退违...


·一、无锡工伤鉴定要多少钱?
      一、无锡工伤鉴定要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


·一、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


·一、劳动合同未到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合同未到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


·康复费算不算工伤待遇?
      康复费算不算工伤待遇?算工伤待遇,对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并需要通过专门培训恢复或提高劳动能力的工伤残疾人员,用人单位都有责任积极组织专门培训,所需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的职业康复费用中支付。工伤保险制度包括预防事故发生和帮助伤者康复,用人单位中努力减少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对劳...


·垫资建筑工程合同怎么写?有哪些
      垫资建筑工程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 垫资建筑工程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签订如下条...


·实际上,法律关于劳动试用期的规定
      实际上,法律关于劳动试用期的规定,即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单位的用人风险,又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那么,一般情况下,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究竟是多少呢,而若员工想在试用期离职又该怎么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在试用期的工资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


·经侦要求员工退基本工资合理吗?
      一、经侦要求员工退基本工资合理吗?经侦要求员工退还工资以及提成是合理的行为。建议及时退回,否则涉及犯罪,要受刑事处罚。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