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对于网络诈骗多大判刑的规定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国家对于网络诈骗多大判刑的规定是怎样的
现在不法分子的诈骗方式是比较多的,包括电信诈骗,信用卡诈骗或者网络诈骗。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不法分子有很多是利用网络诈骗的,网络诈骗的范围比较广,涉及的金额比较多,诈骗的程度比较深,国家对于网络诈骗多大判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网络诈骗多少钱判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只要个人诈骗的金额达到了3000元就可以立案侦查了,当事人就有可能会被判刑。诈骗的判决与诈骗的金额与情节严重程度来判定,诈骗的金额比较多,处罚的力度就会比较大,反之,处罚力度会小一点。




·离婚关于子女的探望权法律怎么判决不少人误以为有具
      离婚关于子女的探望权法律怎么判决不少人误以为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探视权的行使时间、方式等内容,事实上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对探望的方式、时间等问题,都是先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再由法院作出具体的判决。法院在审理探视权纠纷时会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考虑多个方面因素作出...


·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2)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


·检察院国家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一、检察院国家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检察院国家赔偿的程序具体如下: 1、提出赔偿申请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


·结婚两年老公想离婚该怎么办
      对于刚结婚两年的夫妻来讲,此时正是感情好的时候,因而多半也不会说到离婚上面。但是实践中真的就有夫妻在结婚后两年,就想要离婚。那此时如果老公想离婚的话应该要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两年老公想离婚该怎么办 一是关键看你们感情破裂没有,这才是离婚的条...


·子女随父亲生活的情形有哪些?
      子女随父亲生活的情形有哪些 一、子女随父亲生活的情形有哪些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


·离婚是否非得要双方一同前往登记
      登记离婚是否非得要双方一同前往登记必须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场办理。至于是否需要预约,法律上没有规定,各地民政局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双方共同到场: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离婚后签订放弃抚养权有效吗
      离婚后签订放弃抚养权有效吗?离婚后签订放弃抚养权是无效的,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抚养子女也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无权放弃抚养的权利...


·一、结婚财产分割条例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结婚财产分割条例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财产离婚后怎么分
      夫妻婚内财产通常是指夫妻在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双方所取得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包括了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只能对其中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到底婚内财产离婚后怎么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该约定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公平合...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很多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能够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协商一致,往往都会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书,以免后期一方反悔发生不必要的纠纷,那么您知道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该怎么写吗?我们带来了一篇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范本,供您做一个参考。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一) 男方:...


·离婚前如何避免分居财产转移
      两个人的感情如果出现问题或者因为工作问题不得不分居两地,相隔两地的人可能会因为沟通不便而产生一系列的误会。如果在分居期间一方的财产被转移该怎么办呢?下面将教您如何避免分居财产转移。一、离婚前如何避免分居财产转移首先应该证明夫妻已分居,可以通过到律师事务所签订分居协议。想证明夫妻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