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夺罪致人死亡是如何认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抢夺罪往往都是侵犯财产的犯罪,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对被害人的人身造成伤害的,但是如果犯罪分子在抢夺的过程中,不幸造成了受害人死亡,这种行为该如何认定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有兴趣的可以阅读一下。

一、抢夺致人死亡是如何认定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可见,转化型抢劫罪分两类:1、携带凶器抢夺转化而成的2、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后出于某种目的继续实施特定行为转化而成的。在这二类转化型抢劫罪中,第一类是基于前提行为“携带凶器”而转化,第二类是基于后续行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而转化,二者相对而言,“携带凶器”是静态的、消极的,而“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是动态的、积极的。因此,由上述规定可知,如果抢夺致人死亡,会转化为抢劫罪,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二、抢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 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抢夺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犯罪数额不足2
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管制、罚金刑。有故意犯罪前科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有期徒刑一年为基数,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有数额的每增加
1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财物的;(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数额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抢夺公私财物价值8000元以上并具有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每增加规定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5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的,刑期增加一年。抢夺公私财物价值4万元并具有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因此,如果犯罪分子在抢夺他人财物的过程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会转化为抢劫罪,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以上就是我们关于抢夺致人死亡如何认定的相关解答,要是你还有任何的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刑事案件立案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立案时间规定是怎样的一、刑事案件立案时间规定刑事案件立案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主要取决于是否存在可以立案的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如果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


·广西壮族自治区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现代通讯手段的飞速发展,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诈骗案爆发频率大幅增加,受骗者屡见不鲜,而诈骗分子却隐藏的很深,给警方抓捕带来一定的困难。为了加强管制,我国也推出了许多针对诈骗案的量刑条款,以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那么,广西壮族自治区诈骗罪量刑...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对于当街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其实并不一定就会构成抢劫罪,此时虽然有抢财物的行为,但由于没有采取暴力行为,只是趁对方不注意而夺取财物的话,那此时一般会认定构成抢夺罪。而只有采取暴力方式压制了对方反抗的,才会被认定构成抢劫罪。而不同的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不太一样的,其中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过失犯罪有形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过失犯罪有形态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过失犯罪有形态吗? 犯罪过失也有犯罪形态,犯罪形态分成以下两种: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 1、疏忽大意过失的定义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是什么?
      黄牛在我国无处不在,在很多车站的角落都有他们的身影,主要的行为就是恶意囤积票从而赚取中间的差价,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的利益,更为严重的就是伪造有价票,我国刑法中有详细的处罚规定,那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是什么? ...


·中国对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怎样的
      中国对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怎样的?《刑法》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判刑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为了谋取个人的利益,采取了极端的手段,如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等。对于非法供应血液制品,很有可能会对人体的健康造成伤害,或者使更多的人感染某种血源性传染病等等,因此,国家法律是不允许的。那么,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判刑是怎样的?在这里,我们为您详细的解答。 一、非法供...


·新刑诉法129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根据国情的发展和各种新型案件和情况的出现,国家对刑事诉讼法也是处于不断修正过程中的。这就不免出现旧刑事诉讼法和新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某些行为的规定的差异,接下来就由我们向您介绍一下新刑诉法129条的具体内容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条例内容。 新刑诉法129条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


·入室盗窃转化为抢劫按照什么罪行量刑?
      入室盗窃转化为抢劫按照什么罪行量刑? 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


·单位集资诈骗罪数额为多少构成立案标准?
      集资诈骗属于金融诈骗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是集资诈骗罪的主体。在最近几年查处的集资诈骗案中,单位组织进行集资诈骗的情况还是比较多见的,尤其是在重大集资诈骗案中。那么单位集资诈骗罪数额为多少构成立案标准?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这个法律知识。 一、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


·根据法律规定拘役四个月不能缓刑?
      根据法律规定拘役四个月不能缓刑?根据法律规定拘役四个月能缓刑,缓刑适用条件包括判处拘役的情况。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